宿城分局接处警中心装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宿城分局接处警中心装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宿城分局接处警中心装饰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132*****056-1
(二)项目名称:宿城分局接处警中心装饰改造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70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170万元
(六)采购需求:本次设计施工区域为一层,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宿城分局接处警中心装饰改造{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室内精装修(基础改造、墙面、顶面、地面、软装);消防工程(含消防报警、消火栓、消防喷淋做新)、电气工程(布管布线、灯具照明、开关插座等)、给排水工程(给排水管道铺设、洁具安装)、结构工程、门窗工程、空调工程(VRV空调)、拆除工程、局部结构改造工程等,包含软装、设备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拆除、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物品供货、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设计、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挥室、办公室、调解室、装备室、休息室、枪库、洗漱间、过道、建筑外立面、户外花园路面等。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七)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交付。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u201c供应商须知\u201d-\u201c最后报价\u201d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
2)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
3)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u201c供应商信用信息\u201d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9月15日 09:00至2021年09月22日 18:0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u201c投标人登录\u201d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u201c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u201d。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u201c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u201d,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5:00: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u201c电子交易平台\u201d),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u201c便民方舟\u201d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www.creditchina.gov.cn)、\u201c中国政府采购\u201d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新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1401
联系方式:周芸15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芸(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59*****099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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