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恒山区高峰组团排水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恒山区高峰组团排水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恒山区高峰组团
排水沟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鸡西市恒山区采煤沉陷治理办公室的委托,就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恒山区高峰组团排水沟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恒山区高峰组团排水沟工程
二、项目编号:BH-(2021)-磋商-1020
三、采购人:鸡西市恒山区采煤沉陷治理办公室
四、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五、预算资金:693158.84元(最高限价)
六、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内建设完成;
九、质量标准:符合相关现行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十、施工地点:鸡西市恒山区高峰组团;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依法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本项目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
7、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项目经理提供半年或以上社保证明。
9、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相关专业在职人员。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B、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C、“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进行详细磋商前将对所有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十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址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至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按自动放弃本项目受理。
十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十五、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市政府采购分网
(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恒山区采煤沉陷治理办公室
地址:鸡西市恒山区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园路中康凤凰城3号楼12号门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邮政编码:158100
标签: 排水沟 棚户区改造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黑龙江省博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