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阳光城总校区、向阳桥校区、西河校区垃圾清运工作,保证校园清洁、环保及广大师生的健康,我校将对阳光城总校区、向阳桥校区、西河校区垃圾清运项目以密封报价的方式进行比选,欢迎各商家前来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地址: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阳光城总校区(龙泉驿区同安镇幸福路388号)、向阳桥校区(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长春路161号)、西河校区(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南街54附60号)。
协议周期:24个月。
(二)项目内容:在阳光城总校区内设5 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1台(垃圾箱由垃圾清运公司提供)控制价3.8万元/年;在向阳桥校区内设3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1台(垃圾箱由垃圾清运公司提供)控制价1.8万元/年;在西河校区内设3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1台(垃圾箱由垃圾清运公司提供)控制价1.8万元/年;合计费用7.4万/年(费用包括提供5 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1台,,3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2台)。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报价时提供,加盖鲜章)
(一)服务商必须是成都市范围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的服务商。
(二)服务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以及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三、密封报价相关要求
密封报价(填写统一表格,并加盖密封章。表格见附件)
递交报价材料时间:2021年9月18日,9:00~12:00
地点: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阳光城总校C栋3楼办公室
报价联系:李老师,***-********
四、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服务商(乙方)在校方(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放置在规定地点的封闭式垃圾箱里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二)垃圾清运具体安排及执行标准:
1.每天上午安排环卫专用车对学校总校区生活垃圾进行清运;
2.垃圾清运工作每天进行一次,垃圾清运时间为:上午6:00-8:00,清运工作必须在当天上午8:00前完成;
3.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每年毕业生离校、每学期开学及学校举行重大活动之时,清运次数增加为每天两次(甲方提前通知,全年不超过10次);
4.垃圾点的垃圾每次清运完之后,要对卫生设施设备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
5.清运后周围地面无垃圾散落留物及污水,保证垃圾箱内无残留垃圾,周围卫生整洁。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确保不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6.垃圾车运输必须密闭运输,严禁超限超速和沿途洒漏,并保持车容整洁;进入校园垃圾车执行严格限速标准,不得超速、鸣笛;
7.服务人员必须着统一工作服上岗,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8.严禁在垃圾房(点)翻捡、焚烧垃圾或存在其他污染校园环境的行为。
9.垃圾的校外运输、堆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学校共设5 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1台,3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2台,全年预计清运费人民币(大写)柒万肆仟元整(¥74000元),上述费用包括(清运公司人工费、5 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1台、3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2台、清洁费、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税金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到乙方专用收款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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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报价部分。投标人填写 “生活垃圾清运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运送安装费)。
2 服务部分。
提供以下内容: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服务承诺和措施;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自行编写。
开标和中标
开标
学校临时组成由相关人员组成开评标评审组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根据“投标公司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服务公司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投标公司现场递交投标书则无需密封。
(4)开标唱标常用品报价。
(5)宣布开标会结束。
评审组综合评标
中标通知(校网站、电话)
投标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学校纪检组为学校招采的监督部门,若有质疑、投诉两天内以书面形式交学校行政办公室,学校据情况给予回复,若对回复不满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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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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