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农业资源遥感监测镇海、北仑网点建设招标公告

信息中心农业资源遥感监测镇海、北仑网点建设招标公告

宁波市信息中心农业资源遥感监测镇海、北仑网点建设项目的征集供应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宁波市信息中心农业资源遥感监测镇海、北仑网点建设项目,详细见需求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副省级(含副省级、计划单列)以上地区发改系统相关农业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研究成功案例。

(2)、投标单位在宁波当地具有常驻服务机构(以工商注册为准),须提供2名分析人员驻现场开展数据处理工作,至项目完成。

三、报名登记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13年12月9日17:00前在www.nbzfcg.cn网上完成注册登记,并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和资格证明材料提交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902室报名登记。

采 购 人:宁波市信息中心 朱先生 电话:****-********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市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农业资源遥感监测地面网点——镇海、北仑网点建设项目招标需求宁波市信息中心2013年12月 日 目 录一、项目背景1二、建设任务和主要内容2三、主要需求3(一)田间数据实测需求3(二)数据处理需求4(三)监测报告需求4(四)其它41、项目实施流程及违约责任42、知识产权和使用权53、付款方式54、其他5一、项目背景农业遥感技术处于现代信息技术前沿,经过多年的业务化运行,农业遥感监测与评价项目通过快速准确收集农业生产、农业资源和农业灾害等方面信息,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其他现代高新技术,实现了信息收集和分析定时、定量、定位,并具有不受人为干扰、客观性强的特点,监测精度已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因此,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运用遥感技术开展监测工作,同时,通过农业资源遥感地面网点建设,综合评价我市主要农作物长势、土壤墒情、田间农学参数、农业自然灾害、农业生态环境以及田间气象参数等情况,促使农业决策科学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农业遥感监测工程建设规划》关于地面样方监测网点县运行体系建设方案,2005年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选建了100个地面样方监测网点县。目的是通过地面网点县按时提供田间实测数据,反馈地面验证结果,与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卫星遥感监测结果集成分析,提高全国农业遥感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和权威性,为指导农业生产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06年全国正式启动了国家级地面样方网点县监测工作,对指导农业生产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金农”工程全面实施启动,继续推进农业遥感业务化运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业遥感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强督促和检查,提高农业遥感监测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和权威性,以及提高监测精度和实现监测过程自动化将成为今后农业遥感监测工作的重点。根据建设镇海区、北仑区两地农业资源遥感监测地面网点,开展监测运行工作,按要求高质量的定期上报监测结果,为农业遥感监测提供及时准确的地面信息支持,确保农业遥感监测成果的准确性。根据《农业遥感监测工程建设规划》关于地面样方监测网点县运行体系建设方案,2009年我省正式启动了国家级地面样方网点县监测工作,我市规划将在9个县(市、区)(除江东和海曙)分别建设地面样方监测网点。通过地面网点按时提供田间实测数据,与农业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进行集成分析,提高全国农业遥感监测系统的准确、可靠、及时与权威,为指导农业生产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09至2012年,我市已在鄞州、余姚、慈溪、宁海、象山、奉化六地先后布设样方开展了遥感监测工作,下步将安排在镇海、北仑两地开展地面样方网点监测工作。本次招标内容为农业资源遥感监测地面网点——镇海、北仑网点建设项目。二、建设任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根据《农业遥感监测工程建设规划》地面样方监测网点建设方案,建设镇海区、北仑区两地农业资源遥感监测地面网点,开展监测运行工作,按要求高质量的定期上报监测结果,为农业遥感监测提供及时准确的地面信息支持,确保农业遥感监测成果的准确性。内容主要包括:1、按样方布设和观测要求提供田间土壤墒情测量数据,分三种土壤类型测量,即水田、水浇地、旱地,每15天监测报告一次。2、按样方布设和观测要求提供田间作物长势评价,主要为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四大类,并用GPS数码相机记录每种作物不同时期长势情况,每隔15天提交监测报告一次。3、在土壤墒情和作物长势田间观测点附近,对发生的各种农业自然灾害情况进行定性描述和评定,并用GPS数码相机记录。4、收集和积累相关资料及图件,包括作物品种、千粒重、常年产量、农业气象数据、各种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及其分布情况,土地利用情况,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情况等。5、不定期开展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监测。6、监测数据库建设维护,监测数据汇总及分析。7、建立相应的专家咨询队伍。完成相关专题调查与评价任务。三、主要需求(一)田间数据实测需求定期监测为每月监测2次,不定期监测按实际要求开展,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田间实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为农业遥感监测提供及时准确的地面信息支持,确保农业遥感监测成果的准确性。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定期监测时间。(二)数据处理需求对采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审核、校验和反馈,按照项目具体要求进行各类统计和上传保存,保证数据正确、方法科学、分析客观。(三)监测报告需求定期监测在次日提交完整监测报告,不定期监测按具体要求及时提交详细监测报告。(四)其它1、项目实施流程及违约责任要求在双方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新建监测点建设,按照业主方提供的时间要求完成各项监测工作。项目每延期 一 天,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合同总价 0.5 %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必须提供2名或以上在农业经济方面具有较强研究分析能力的人员长驻由招标方指定的现场,开展招标书所规定的监测点建设工作,所需费用由中标方自理。投标方必须在投标书中对此给予响应并详细列出驻现场服务人员数量及相关情况。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由中标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项目达不到监测要求,招标方有权增加驻场时间,以3个月为一个时间单位;如中标方所提供的数据信息涉嫌违造抄袭,一经查实,中止合同,中标方退还招标方所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在确认违造抄袭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赔偿招标方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由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有中标方承担,跟招标方无关。2、知识产权和使用权招标方拥有监测完成的各类数据、数据库软件和研究分析报告及相关衍生物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招标方在使用中标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中标方必须保证招标方对该软件的长期使用权,中标方必须书面出具第三方允许招标方长期使用的承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有中标方承担。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项目任务完成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4、其他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在合同期满后,双方经过协商,可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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