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螺山北侧围垦(二期)工程临时施工场地填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泥螺山北侧围垦(二期)工程临时施工场地填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市镇海泥螺山北侧围垦(二期)工程临时施工场地填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镇海泥螺山北侧围垦(二期)工程临时施工场地填筑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宁波市镇海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甬发改农经[2009]17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围垦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镇海泥螺山围垦工程护塘河南侧,澥浦大河东侧,紧靠泥螺山北侧围垦(一期)工程指挥部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规 模:泥螺山北侧围垦(二期)临时施工场地占地面积70亩,场地平整高程3.50m,场地四周(除临河侧)设置临时排水沟,部分道路硬化。

工程预算造价:约448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无重大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范围内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余土清运、石渣回填、临时排水沟、道路硬化、地磅及管理房监控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同时具备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施工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资格证书、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项目,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条件: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C证)。

②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上未能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③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已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以宁波市水利局网上备案公示为准)。

④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4)信誉要求: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公示且投标截止日时无不良行为记录;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按照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07】44号文的相关规定。

(5)财务要求:/

(6)业绩要求:/

(7) 依据浙土资厅函[2010]1672号文及镇政办会纪[2010]53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所需石料于镇海有专供点(镇海区九龙湖田顾村下畦料场),故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工程所需料石应来源于专供点。专供点的石料供应价格按《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10月刊镇海区信息价执行。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交易员本人佩戴交易员证到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停车场小阁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

(1)《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可由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上述投标报名登记表上要注明投标人名称、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2)交易员证、委托代理人(即交易员)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印刷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取邮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3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和保廉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的市、地行政区域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支票或银行汇票且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整。

根据“《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投标保廉保证金若干问题的指导性解释》镇监字(2012)5号”文规定,本工程的投标保廉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整。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镇海区围垦局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福龙路8号

邮 编: 315200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十一楼

邮 编: 315200

联系人: 徐建宁

电 话: ******** 135*****679

传 真: ****-********

9、监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10、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局,电话:12388。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管办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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