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飞灰螯合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飞灰螯合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B

********6">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飞灰螯合处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规模为配置2*500吨/天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锅炉,配备一台18MW 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飞灰鳌合处理、渗滤液处理工程等。项目预估飞灰量(螯合后)一天约为25-30吨。

2.2项目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天府路8号。

2.3服务期:1年,以中标人实际服务开始之日起计算。

2.4招标范围:

负责从飞灰仓到飞灰鳌合养护直至装车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飞灰的鳌合混炼、吨袋打包,场内转移、飞灰精细化管理操作、装卸、检测合格后装至运输车上的全部工作;负责飞灰处理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负责飞灰鳌合处置所需的螯合剂、水泥、包装袋(吨袋)、叉车燃料等所需全部物料;按不低于“一次/每天”的频率送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测飞灰鳌合后的效果(含二噁英监测、一季度一次),并出具有法律效应的监测报告;叉车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对叉车的维修养护等一切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置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1年9月22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507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注:时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办公楼疫情管制。请投标人采用邮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方式,邮件领取招标文件按照下述第2条要求办理。2、如需邮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6@qq.com,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到达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4时00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cqzbcg.com/ )》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天府路8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507室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6@qq.com">********6@qq.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五里店支行

账号:****************2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飞灰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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