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道(上海路至菱溪路)改造工程(标志标线、电子警察、信号灯工程)【小额工程】(003401a4ae9b3fae4acc810fe8e828d3b2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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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大道(上海路至菱溪路)改造工程(标志标线、电子警察、信号灯工程)【小额工程】(一标段)选取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14 16:48


世纪大道(上海路至菱溪路)改造工程(标志标线、电子警察、信号灯工程)【小额工程】(一标段)选取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世纪大道(上海路至菱溪路)改造工程(标志标线、电子警察、信号灯工程)【小额工程】

项目编号

czgc202109-094

交易方式

小额工程

是否为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

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

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二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二标段:应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本项目不接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作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选取。

3、信誉要求:被选取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选取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选取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被选取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被选取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4、被选取单位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被选取单位参加本项目选取(备注:第3、4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选取均无效。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选取:

①工程竣工半年(含)以上经多次催促未完成竣工结算的;

②因合同纠纷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出现群访处理不及时的;

③质量缺陷较多,多次催促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

④施工现场不服从调度或工程进度超过合同工期或未按合同期限按时移交的;

⑤违反滁重[2020]53号《关于限制不良建筑市场主体投标的规定》的;

⑥月工程量进度未完成的被重点处限制投标且在期限内的;

⑦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造成不能归档的;

⑧不配合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

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企业如参与选取,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其中①~⑧情形的,以项目单位选取时提供的具体企业名单为准。

被选取单位的确定

根据《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进场项目交易方式选择的提醒函》(滁公管综[2020]36号),本项目优先接受在滁州(含下属县市区)注册的企业参加选取。

具体方式如下:

A类为注册地为滁州(含下属县市区)的被选取单位;

B类为注册地非滁州(含下属县市区)的被选取单位。

一、解密后,A类≥3家,则本项目不接受B类参加选取,所有B资格审查均按不合格处理:

(1)当3家≤A类的单位数量≤7家时,所有A类单位参加选取;

(2)当A类的单位数量>7家时,项目单位按照第种方式确定被选取单位:

①A类全部可以参加选取;

②项目单位从A类中采用第/种方式选择7家被选取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选取。

(第1种方式:业主指定,第2种方式:按报价由低到高)

二、解密后,A类<3家时,确定方式如下:

(1)3家≤A类+B类的单位数量≤7家时,所有的A类和B类单位全部参加选取;

(2)A类+B类的单位数量>7家时,项目单位按照第种方式确定被选取单位:

①A类和B类全部可以参加选取;

②A类单位直接入围参加本项目的选取,项目单位从B类中用第/种方式选择7家被选取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选取。

(第1种方式:业主指定,第2种方式:按报价由低到高)

注:通过上述方式确定被选取单位,对被选取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不改变被选取单位的确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取

项目规模

约183万元(一标段约114万元,二标段约69万元)

项目内容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选取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4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18日08时30分

选取时间

2021年09月18日08时30分

选取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选取文件售价

0元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标志标线工程;第二标段为电子警察、信号灯工程。被选取单位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若投多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成为多个标段中签候选人。本项目按一、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

评选办法

合理低价法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选取文件

工程概算

约183万元

计划工期

详见选取文件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选取文件等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1)是否要求被选取单位提交选取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选取保证金的金额:1.2万元。(无论参加几个标段,仅需缴纳一份保证金即可。)

选取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电子保函

(2)接收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毕。选取保证金须从被选取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选取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被选取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选取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4778-1626

②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048

③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号:179*****5636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世纪大道(上海路至菱溪路)改造工程(标志标线、电子警察、信号灯工程)【小额工程】”选取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备注:各被选取单位请严格按照选取公告和选取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否则在选取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

(3)电子保函递交要求:被选取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4)电子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响应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项目单位将拒收。

选取文件获取方式:被选取单位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下载。

选取文件获取时间:202109 14 17时后,如被选取单位不及时下载选取文件,造成后果由被选取单位自负。

重要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被选取单位参加选取,未登记的被选取单位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响应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选取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选取(远程解密)方式,选取时被选取单位无须至选取现场进行解密,选取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被选取单位在选取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http://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选取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被选取单位解密等事项,无需到选取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选取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 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 分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示:

1、被选取单位应填写选取信息并下载选取文件,否则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被选取单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被选取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被选取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选取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选取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响应文件。

4、被选取单位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5、被选取单位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参加选取的,责任自负。

6、请被选取单位注意加密响应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响应文件。

7、被选取单位响应MAC地址一致,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

8、被选取单位单方面出现其他被选取单位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

9、被选取单位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

10、评审时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被选取单位雷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被选取单位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项目单位予以追缴。

项目单位: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张春祥

联系方式:139*****297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关勤勤

联系方式: ****-*******189*****753

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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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小额工程 信号灯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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