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义镇金坡村乡村振兴(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归义镇金坡村乡村振兴(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归义镇金坡村乡村振兴(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已由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岑溪市乡村振兴--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岑发改投资〔2020〕92号)、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岑溪市乡村振兴--乡村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岑发改投资〔2020〕93号)、关于岑溪市归义镇金坡村乡村振兴(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岑发改农经〔20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岑溪市国城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岑溪市归义镇佥坡村 建设规模:1.村史馆改造区(0.17公顷),新增仿古院门及村史馆入口标识,增加青瓦卵石拼花特色铺装。 2.主入口至村委两侧景观提升区(0.5公顷),入口村标设计及围墙改造,道路沿线院墙改造以及环境整治,沿线道路新增景观节点。 3.水塘和村民中心区(0.62公顷),村民中心新增阶梯式休憩区和特色景墙,水塘边设计公共娱乐区,包括圆形围树椅以及不规则花坛。 4.戏台宗祠区(0.55公顷) ,新增仿古构筑物,篮球场和阶梯式看台,配备儿童游乐设施及健身器材,厕所周边设施提升改造。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总投资额为799.2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65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1.08万元,预备费37.2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95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丙 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wzggzy/),完成投标单位帐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wzggzy/),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月日时分, 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师除外,但开标会现场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系统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5 10:00:00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1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建议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90%支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wzggzy/)、广西梧州岑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enxi.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10.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联系方式
2021年9 月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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