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公安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公安装备招标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公安装备项目询价表
项目名称: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公安装备
项目编号:JNGP/2013/X0374(S)
报价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公安装备 | 详见附件 | 1宗 | |||
合计 | 小写: 大写: | |||||
交货及完工时间 | ||||||
免费质量保证期 | ||||||
备注 | 中标后两个工作日供货,供应商经营项中必须有公安装备经营范围,报价截止时间内提供提供产品样品。 |
欲响应或参与济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首先阅读政府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注册须知”,然后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办理网上登记注册,随后提供工商注册相关原件、税务登记相关原件、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以上证照均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非法人无需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以及表格、电子文档等(详见济宁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报价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经济宁市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供应商不可拆包响应,且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2. 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品牌、型号及配置;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3. 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报价单上手工填写的价格不予评审。与报价单一同递交并密封的还应当有递交保证金时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开具的退还报价保证金的收据及账号信息。
4. 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不得出现供应商的信息,否则不予接收;不在服务台备案的不予接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书写有误的,责任自负。
5.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6.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0000元;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出预算。
7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交报价保证金1000元整;
8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确保报价保证金汇入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9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递交银行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予评审;
10缴费账户:
账 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市运河支行
地 址:济宁市琵琶山北路贵和花园酒店向北路西
11报价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账户交纳,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2. 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退还报价保证金:投标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济宁政府采购网站”,点击左侧“保证金退还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13. 本项目拒绝报价单位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1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一次性报价进行比较,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15.合同价款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凭市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单及付款通知书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16.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 12 月 4 日1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乔军 联系电话:*******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王正东 联系电话:****-*******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电话:******* ******* *******
地 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服务窗口
政府采购服务台
具体详情请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action
济宁政府采购网站: www.jn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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