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水晶窝采石场、龙泉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交易公告
新田县水晶窝采石场、龙泉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交易公告
新田县水晶窝采石场、龙泉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交易公告
新田县水晶窝采石场、龙泉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审批[2021]161号批准建设和招标核准,本项目发包人为新田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新田县财政资金。根据《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7]7号),以及《新田县国家规模标准限额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0]15号)等文件规定,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发包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发包。现将有关发包事项公告如下:
1、发包编号:DZGC-ZB-********
2、工程概况:
2.1发包人名称: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2.2发包人地址:新田县龙泉镇滨河西路59号;
2.3 项目名称:新田县水晶窝采石场、龙泉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土方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对龙泉山采石场、水晶窝采石场进行生态复绿,龙泉山采石场生态修复面积69.37亩,水晶窝采石场生态修复面积149.9亩。实现矿区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率80%,植被覆盖率85%以上,并且生态环境美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项目资金来源:新田县财政资金;
2.6发包价格:人民币贰佰叁拾万零玖仟柒佰柒拾伍元整(¥*******.00元)【结算具体以新田县财政评审审定的金额为准】;
2.7项目完成期限:90天(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9发包范围:新田县水晶窝采石场、龙泉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承包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矿业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工环地质中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其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配置采用承诺制,承包人应在承包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如以后对承包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在建,一律取消承包资格。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需提供无在建承诺函(如发现有在建按废标处理)。
3.5 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对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后上交新田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交易。
4.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承包人在开标现场入围后缴纳。
5、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5.1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t.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发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发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发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发包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发包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承包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承包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承包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5.3承包人若对发包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邮箱(********56@qq.com),否则视为认可发包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承包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发包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当天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获得发包文件的所有承包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发包人概不负责。
5.4发包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承包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评审办法
6.1评审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2本项目①当递交承包文件的承包人数量没有超过20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承包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入围承包人直接抽取3家承包候选人;②当递交承包文件的承包人数量超过20家(含20家)不超过200家(含200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承包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入围承包人再进行第二阶段承包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承包候选人;③当递交承包文件的承包人数量超过200家时,按递交承包文件的先后顺序,将承包人平均分为两组(当最后一位承包人为单数时,自动划为第二组),第一阶段先每组各随机抽取9家入围(共18家),再从18家中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9家承包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发包文件要求的入围承包人再进行第二阶段承包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承包候选人。对承包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日,公示期内如对承包候选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发包人将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6.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交易时间和地点:
7.1交易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9日10时00分;
7.2交易地址:新田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承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4承包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明到场参加交易,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交易无效。
8、本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来参加交易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并佩戴好口罩(详细见附:公开发包会议防疫要求)。
10、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发包单位: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田县龙泉镇滨河西路5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173
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
联系人:陈旭霞联系电话:1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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