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惠公易矿大亚湾[2021]001号
【大亚湾区】惠公易矿大亚湾[2021]001号
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
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公告
惠公易矿大亚湾[2021]001号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8号),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经大亚湾区管委会批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销售一宗建筑石料资源,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销售石料资源资源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建筑石料资源;
(二)挂牌编号:DYWKC2021-1号;
(三)位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其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4°33′20″,北纬22°42′45″;范围共由11个拐点坐标组成(表1)。
(四)面积:0.2068平方公里;
(五)石料种类:建筑用凝灰岩;
表1建设场地范围拐点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
拐点 | X | Y |
J1 | *******.287 | ********.805 |
J2 | *******.608 | ********.757 |
J3 | *******.940 | ********.112 |
J4 | *******.758 | ********.347 |
J5 | *******.516 | ********.089 |
J6 | *******.774 | ********.532 |
J7 | *******.036 | ********.392 |
J8 | *******.997 | ********.933 |
J9 | *******.082 | ********.205 |
J10 | *******.169 | ********.111 |
J11 | *******.897 | ********.665 |
面积:0.2068km2,平整标高+15m |
(六)销售资源储量:预计可采出砂石土总体积约为393.98万m3,其中可采出建筑石料资源量约为330.81万m3,剥离层约为63.17万m3;
(七)场地平整标高:+15m以上;
(八)场地平整时间:两年半(30个月);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1年10月08日9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
三、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起始价为3041.5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四、该建筑石料资源挂牌销售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9时整。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金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企业单位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七、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二)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本次建筑石料资源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项目开发公司名义办理相关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竞得人必须是新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挂牌销售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销售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八、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只接受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阅览本次网上挂牌销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下载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数字证书,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十、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建设场地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十一、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二、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交易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销售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履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为上缴国库。
十三、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惠州大亚湾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目前处于场地平整阶段,平整过程中局部地表表层部分为剥离层。
(二)价款及支付费用
1、建筑石料资源价款及场地平整保证金:竞得人在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缴款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应缴建筑石料资源销售款及场地平整保证金500万元。
2、前期投入费用:挂牌前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了地质勘查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工作,费用98万元,列入前期投入,由竞得人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3、本次挂牌销售公告费用约8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由竞得人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4、竞得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相关税费。
(三)建设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次销售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及其地上附着物如固定设施、道路、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相关权属的处置需与周边村镇及群众协商,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需到工程建设场地所在地政府、权益人就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竞得人因与权益人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竞得人无法按期施工和生产,属竞得人自身原因,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2、本次销售的建筑石料资源须限时清场,签订《销售合同》起两年半(30个月)内必须完成;如到期未平整完毕,剩余石料资源无偿转交销售方处置。
3、竞得人取得本次建筑石料资源后,必须依法处置该石料资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合理利用石料资源。
4、乙方在建筑石料资源处置完成后,需按相关要求及相应标高对该建设场地进行平整,平整情况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场地平整保证金(500万元)给乙方,否则,未平整好的实际场地平整费用在场地平整保证金中相应扣除。
5、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6、本次建筑石料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场地平整处置期限等要求。
7、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因取得建筑石料资源后可能因为场地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甚至造成无偿转交建筑石料资源的情况发生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8、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销售建筑石料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建筑石料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销售以及拟销售建筑石料资源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石料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9、由于我区仅有远腾石场为在采矿山,其他矿山均处于到期停产状态,我区建筑石料极度紧缺,竞得人必须保证本区采挖的建筑石料销售于我区,保障我区建筑石料的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10、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11、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安全事故和破坏环境等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12、本次挂牌销售的建筑石料资源,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建筑石料资源销售款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四、联系方式
(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张小姐
(二)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北澳大道2号国土资源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52-5572186
联系人:林先生、赵先生
十五、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1.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
2.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局:http://www.dayawan.gov.cn
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
4.惠州日报
十六、数字证书办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二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七层18-22房。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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