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五标段: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二次)

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五标段: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二次)

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五标段: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二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五标段: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二次)b06247a6-e8a8-41be-9918-7954c07e094f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06247a6-e8a8-41be-9918-7954c07e094f
建设规模: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范围为苗茂水库溢洪道出口至下游大棚厂,治理河长10.75km,两岸治理堤防长15.543km;支流治理河长1.80km,两岸治理堤防长3.6km。共计干、支流治理河长12.55km,两岸治理堤防长19.143km。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280.78万元;建筑工程投资2596.94万元。b06247a6-e8a8-41be-9918-7954c07e094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9-15 11:19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9-20 23:5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经办人:叶勇
办公电话:138*****26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百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周元章
办公电话:136*****332移动电话:136*****33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01005
标段名称: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五标段: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9-2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0-12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1(玉溪市)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2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承担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等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机械电气、金属结构、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全国水利工程质检员资格证书,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利水电建筑、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或水利水电施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合同协议书包含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可提供补充的业绩证明书)。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0.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10-1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5标段二次(终稿).pdf2021-09-15 11:18:5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第三方质量检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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