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教育局关于海东方小区幼儿园改造项目室内空气检测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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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东方市教育局关于海东方小区幼儿园改造项目室内空气检测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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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 |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海东方小区幼儿园改造项目室内空气检测单位的公告
一、工程概况
东方市海东方小区幼儿园改造项目,总投资约299万元。
二、工作内容
负责室内空气检测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出具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东方市教育局
四、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室内空气检测资质证书。
3、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报名要求
1、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3:30-17:30。
2、报名地点:东方市教育局(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教育局办公大楼二楼206室),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等相关资料。
备注:到现场报名及参加选聘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核验。
六、选聘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查验原件);3.税务登记证;4.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明:1、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2、报名材料需胶装成册)。
七、公开选聘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1、本次公开选聘控制价:36514.80元。
2、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10%(不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检测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检测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检测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检测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3、报价函(报价函应注明价格及下浮率,且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八、选聘地点:东方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选聘时间另行通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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