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地直单位部分经营性用房出租招标公告

阿勒泰地区地直单位部分经营性用房出租招标公告

阿勒泰地区地直单位部分经营性用房出租招标公告

我办受部分地直单位委托,拟定于2013年12月12日在地区财政局二楼视频会议室对下列经营性用房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竞标标的物情况

标的号

所属单位

具体 位置

结构

建筑面积(㎡)

房高(m)

附属设施

拟出租用途

租赁期限

年租金(元/年)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备注

地区行署机关车队

阿勒泰市将军山路205号

砖混

194.6 (1套4)

5

大院场坪520㎡,房内带暖气,自动卷闸门

洗车房

3年

40000

120000

2000

不得擅自改变结构用途

地区行署机关车队

阿勒泰市将军山路 205号

砖混

683.63 (1套9)

5

大院场坪600㎡,房内带暖气,汽修工具

汽车修理

3

70000

210000

3500

不得 擅自 改变 用途

地区行署机关车队

阿勒泰市将军山路 205号

砖混

87 (1套2)

3

大院场坪260㎡,房内带暖气,汽修工具

汽车敲铆喷漆

3

12000

36000

1000

不得 擅自 改变 用途

地区教学仪器站

阿勒泰市公园路45号

砖混

30.5

3.5

仓库

2

5400

10800

1000

不得 擅自 改变 用途

二、报名要求

有意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和房产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一并复印在A4纸单面上,2份)、竞标保证金(现金)。竞标人可报多个标的(保证金按高的标的价收取)。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3日10时至2013年12月10日下午6时止(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址和咨询电话

到阿勒泰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新行署楼二楼218办公室)报名。

咨询电话:(0906)*******

附件一:阿勒泰公房租赁招标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和投资行为,提高闲置公房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阿勒泰地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和投资试行招标管理的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招标实施单位由资产出租单位委托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实施。二、租赁招标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通过设定标底价,采取公开竞投、价高者中标(同价原承租人有优先权)的方式确定中标租金和承租人。三、竞标报名条件(1)竞标报名资料: 1、竞标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认为竞标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2)竞标保证金:参加租赁竞标者,须交纳竞标保证金。中标者转为租赁保证金或房租,未中标者退还保证金;中标后退标者,保证金概不退还。四、招标工作程序1、资产占有单位提交《有偿使用申报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地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核。2、经审核通过后,由资产占有单位提交招标《委托书》。3、国资办根据资产占有单位提交的《有偿使用申报审批表》和《委托书》等相关信息,通过媒体发布为期7天的公告(标的物简要信息、报名要求、开标时间、报名电话和报名地点)。4、国资办审核并统计竞标人信息,收取保证金。(竞标人阅读《公房竞标规则》并签字)。5、国资办实施招标:(1)宣读竞标规则;(2)分标的物举行竞标会;(宣读标的物相关信息、标的底价)(3)竞标人举牌竞标;(4)现场宣布中标价和中标人;(5)资产占有单位与中标人现场签订租赁合同(资产占有单位携带公章)。五、资产占有单位合同备案。六、参与公房招标部门(单位):监察局、国资办、财政监督检查局、政府采购办、资产占有单位。附件二:标的物图片信息:1号标的:2号标的:3号标的:4号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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