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CJ2021-S-X-122号询价采购公告

SZCJ2021-S-X-122号询价采购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之委托,对其采购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测子系统(一期)项目监理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测子系统(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况
构建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测系统,覆盖在苏运营苏州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苏运营和途经苏州市域的全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两种监管对象,融合苏州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人车户基础数据及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数据、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数据和电子运单数据、公安部门入苏和重点路段卡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限行数据、危险货物源头企业等数据资源,实现车辆查询、重点监管、车辆查处、源头管理、部门联动五大功能,形成“一平台、两覆盖、三数据、五功能”的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监管体系,提高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动态监管水平,提升危险货物源头监管合力,实现苏州市危险货物运输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实现危险货物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的目标,推动危险品货物运输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具体监理内容以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SZJC2021-G-092项目中标文件为准。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伍佰捌拾陆万陆仟元整(¥*******.00)。
(二)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项目监理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监理,并做好项目竣工后的服务。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和项目管理技巧等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建设方案、设备购置、技术培训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监理单位在项目中受采购单位委托,代表采购单位的利益,保护投资、控制质量、确保进度,依据合同及设计方案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对待承建单位,协调采购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关系,最终圆满完成项目建设。
1、监理范围
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各个阶段详细的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范围应包括:
(1)项目咨询服务
(2)协助项目实施
(3)竣工验收与技术培训检查
(4)质保期售后服务监督保障
(5)协调
(6)技术支撑工作
(7)质量、进度、资金、变更控制
(8)人员管理
(9)合同管理
(10)文档管理
(11)系统安全管理
(12)知识产权管理
2、监理各阶段主要目标
监理工作应分为项目咨询、实施、验收和质保期四个阶段,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督促项目承建单位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
(1)项目咨询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督促承建单位设计项目建设方案;
协助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建设方案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2)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审核项目实施计划,合理控制项目进度;
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符合项目质量要求,与优化设计相符合;
监督项目中承建单位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与项目需求、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在各监控点施工时进行现场监督并记录有关情况,确保项目质量。
(3)项目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协助采购单位依据国家、部颁相关标准及项目需求确定项目检测方案,出具检测报告;
督促承建单位对系统开展试运行工作,对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承建单位解决,并进行二次监测,最终提交采购单位试运行情况报告;
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协助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审核承建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审核项目承建单位向采购单位按时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和相关文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承建单位的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用户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配件清单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文档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两套;项目监理单位各阶段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文档。
组织项目整体移交,报送采购单位支付项目款项的依据。
(4)质保期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技术培训的监理;
各设备、系统、软件、项目的保修和技术支持的质量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四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管理)、一协调(协调和沟通)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监理,同时对项目质量、进度、成本、信息安全、变更实行全面控制和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和全过程的监督协调,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并验收达标,最终实现建设目标。
(1)计划阶段
与采购单位一起确定需求范围,澄清需求内容,制定项目计划,度量计划,明确里程碑监控点,确保项目开发周期中分阶段审计,使得整个项目开发的质量可度量,可监管。
?用户需求确认
?项目计划(里程碑确定,分阶段,WBS)
?需求调研计划评审
?需求调研进度控制
?需求交付进度控制
?需求评审
?实施计划评审(工作任务项,包含设计、编码、单元测试)
?实施进度控制
?测试计划评审
?测试进度控制
?上线计划评审
?最终交付件评审
?上线进度控制
(2)设计阶段
需要保证设计方案的质量及隐性需求的实现。
?符合行业设计规范
?需求符合度
?设计合理性
?可扩展性
(3)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是最不可控的一个阶段,监理方需至少通过以下方式做好监管工作。
?开发进度控制
?功能测试(抽查)
(4)软硬件采购过程和运维监理
对于软硬件系统采购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理,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软硬件采购的全过程监理,提供全方位的专家咨询
?软硬件采购的到货验收
(5)验收阶段
确保交付件的完备性,并协助采购单位组织好系统上线和验收工作。说明如何组织客户端到端验收测试工作。
?交付件评审
?组织形式(参与人员、测试地点等)
?测试环境准备(软硬件)
(6)项目文档管理
整个项目周期中过程文档需纳入配置管理,包括项目计划、需求、设计方案、测试方案、测试报告会议纪要等。明确相关的文档管理的范围和管理方法。
?所有交付(需求、设计、用户手册、周报等过程性文档、会议纪要)
4、服务期限
从监理合同签订到该项目建设合同执行完毕(与项目建设周期同步)。
5、人力要求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保持项目组人员的稳定。
6、项目进行各阶段的主要监理任务
A、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监理
1)了解承建单位设备订单的订购和运输情况;
2)了解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3)了解承建单位项目实施前期的人员组织、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B、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1)项目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质量、到货时间的审核;
2)网络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监理评测和验收。
C、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1)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2)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D、验收阶段的监理
1)在采购单位的主持下,进行系统验收;
2)系统验收完毕进入保修阶段的审核与签发移交证书:
3)核实已完成项目的数量、质量,报送采购单位作为支付项目价款的依据。
E、项目结束后的移交
1)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全部移交:
2)设备、软件、材料等的验收文档核实;
3)项目实施文档的移交;
4)项目竣工文档的移交;
5)项目的整体移交。
F、文档管理及组织协调
监理方负责整理记录归档采购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
7、工作协调
接受采购单位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及安全事故的协调处理。监理方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会议包括不限于:
(1)第一次现场会
(2)监理交底会
(3)周例会及采购单位组织的例会
(4)监理协调会
(5)专题讨论会
(6)专家论证会
(7)阶段工作总结会
(8)问题通报会
(9)分项的阶段验收及最终验收会。
8、监理服务准则要求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等。
(4)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5)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6)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7)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8)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及其他说明: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
(3)响应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4)监理服务方案
(5)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人员情况
(6)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7)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一正两副),并须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3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1年9月14日16:00在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创杰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四、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响应单位对文件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包括监理服务开始至达到规范要求且通过上级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额外产生的其他费用。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完成的政策性调整、各种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项目完成期内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不论响应单位是否列出相关费用明细,招标人均可以认为响应单位已在总价中包含了全部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五、综合说明及其他:
1.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若响应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费用:
(1)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
(3)无法有效开展服务的其它行为。
4.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5.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响应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6.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不足叁仟元的按3000元计算,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六、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生效,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格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七、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合同生效:
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十、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谢振华联系电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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