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主要职责和任务: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行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市本级承担的和上级部门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任务以及有一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和跨区域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等职责。
2.单位规格: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4.编制数:136名。
5.内设机构13个,名称分别是:综合科、案件审核科、核查处置科、教育培训科、应急科、司法协调科、投诉举报科、执法稽查一科、执法稽查二科、执法稽查三科、执法稽查四科、执法稽查五科、执法稽查六科。
6.直属机构1个,名称是:直属大队。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74个,其中:管理人员36人(单位领导副处1人、正科4人;内设机构领导副科6人;其他管理人员25人(其中七级2人,八级2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1人(专技7级1人,聘任1人;中级7人,聘任7人;初级13人,聘任13人);工勤技能人员13人(高级工7人,中级工5人,初级工1人);另有参公人员4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任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市监执法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36个,其中:管理岗位99个,专业技术岗位34个,工勤技能岗位3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3%。专业技术主系列专业是工程系列(专利管理工程、综合工程—制药工程(含制药工程、医疗器械、制药设备)、轻工工程(含食品)、安全工程(含特种设备安全工程)、标准化(含计量、标准化、质量、特种设备)、计算机等)、卫生系列(预防医学、药学、护理),辅系列专业是财经(会计、经济)、律师。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20%。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99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3%。其中:六级1个,七级5个,八级15个,九级78个。
1、单位领导岗位5个。其中:六级职员1人,名称是局长,1%;七级职员4个,名称是副局长,4%。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16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直属大队大队长1名;八级职员15个,名称分别是综合科科长、案件审核科科长、核查处置科科长、教育培训科科长、应急科科长、司法协调科科长、投诉举报科科长、执法稽查一科科长、执法稽查二科科长、执法稽查三科科长、执法稽查四科科长、执法稽查五科科长、执法稽查六科科长和直属大队副队长(2名)。
3、其他管理岗位78个。其中:九级职员78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总数3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5%。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
(1)副高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基中:八级4个,九级岗位6个,十级岗位4个。
3、初级岗位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十一级岗位9个,十二级岗位8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3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四、实施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组长:杨耀文
副组长:万治红
成员:时革华、张仕平、熊文胜、黄少青、杨芳
(二)开展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广泛听取职工和专家意见的情况;
深入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精神,岗位设置工作小组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对岗位设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四)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制定实施意见,征求职工意见,竞争上岗,岗位聘用等。
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21年8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21年6月15日前,召开职代会,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经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讨论并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审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2021年7月15日-7月30日,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21年7月30日-8月10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认定。
4.待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
(公章)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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