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去除剂(25KG/袋)招标公告
氨氮去除剂(25KG/袋)招标公告
条 目 | 内 容 |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氨氮去除剂(25KG/袋)【网上竞价】 |
项目编号 | 09HW********-04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采购需求 | ★基本情况:2021年9月氨氮去除剂(25KG/袋)10吨、合计9.8万元。 资金情况:项目预算金额9.8万元,采购方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验收要求:国家标准。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交付地点:采购方所在地(内蒙古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8号),具体交货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运费由供应商承担,开具发票时实行一票制结算。 ★付款方式: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买方向供应商预付50%货款。以合同数量为准到站验收合格后,供应商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提供增值税(13%)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 ★其他要求:①供应商应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且售后服务良好;②(质量保证)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③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所提交的所有资质文件、报告报表,必须保证其真实、有效,不得出现伪造、涂改、借用等情形。 报价要求:平台报价除包含“标的”本身价值外,还应包含税金、装卸、运输、包装、质检、保险等全过程伴随的费用。 调价条件:根据市场行情,如原材料价格过高或过低,成交人(采购人)应将正式调价函发至采购人(成交人),接到正式调价函后7工作日内经采购人(成交人)市场调研确认属实后可调价。 ★合同价格:实行一次性固定单价合同,以平台所报单价为准,报价为到站价。 注:实质性条款为带★条款,为不可偏离;其他条款偏离,应经采购人确认,否则视为不响应,按无效竞价处理。 |
供应商 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在2021年9月15日14:00至2021年9月18日14:30期间内扫描成在一个PDF文件内,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⑴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生产许可证副本且年审有效。 ⑵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明细表。 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⑷附件《竞价报名表》、《承诺书及声明》、《偏差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且采购人接受偏差内容。 其他要求: ⑴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⑵供应商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 ⑶样品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日内,向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邮寄不少于500克样品(邮寄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8号,收件人:唐彪,电话:182*****728),样品的试验使用结果将影响确定最终成交人。 注: ①以上资料递交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含署名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竞价人在竞价前期和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②供应商注意覆盖涉及商业秘密及资料应注明规避责任风险的说明,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审查方式 |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①竞价结束后,中心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负责,供应商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根据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排序,依据本公告“资格条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确定为预成交人。 ②若低价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则采购人有权顺延次低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确定为预成交人。 ③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资格审查均通过,则采购人优先选定与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有过合作的供应商确定预成交人。 ④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且符合公告要求,则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预成交人。 |
报价规则 | 报名及报价时间:2021年9月15日14:00至2021年9月18日14:30 采购最高限价:总价不得超过98000元。 平台报价要求:报价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且不可修改和不可撤销在竞价平台“报价”栏中应填写总价(单位:元),所填写金额均视为总价。 |
保证金 | 缴纳金额:19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14:30; 注意事项:交款账号应与“会员信息”中“银行账号信息”一致。 退还说明:未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将已签署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已交纳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串标行为认定:保证金的子帐号为随机生成,参加同一项目的多家供应商的保证金汇入同一子账号,视为串标行为,串标人将拉入平台黑名单并公示。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②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中心 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4056 账号:查看“报名回执”(注: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注意保密,禁止对外泄露,否则将会对您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
服务费 | 服务费计算公式:本项目服务费=成交总价×1.2%,其中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取整到元) 缴费单位:应由成交单位支付。 |
特别提示:发布通知书30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交纳服务费的,将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剩余保证金系统原账户退回。 | |
特别提示 | 成交人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我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 |
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赵玉信 微 信 号:185*****939 联系电话:185*****939 技术支持:****-******* 采购单位: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彪18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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