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16排CT-管球招标公告

中医医院16排CT-管球招标公告

鸡西市中医医院16排CT-管球单一来源采购

发布时间:2021-09-15 15:05 发布人:中医院

鸡西市中医医院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鸡西市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西门子16排CT-管球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600000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名称: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6室

六、采购内容:西门子16排CT-管球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现使用CT机为西门子16排CT机,主要用于患者诊断。由于管球损坏无法维修,需要更换管球。现使用的西门子CT机,购置其他品牌管球无法兼容,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配套要求,所以申请采购与原CT机相兼容的西门子管球。

八、专家论证意见

本次采购与CT机同一品牌的管球,有利于数据和设备的整合,保证设备的一致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系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理由充分。

九、综上所述:建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来快速、准确的满足医院对西门子16排CTD 管球要求。本次论证全体专家一致认为:从采购方式、资金预算、时间进度等方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九、论证专家: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1

许磊

鸡西市中医医院器械科

助理工程师

2

宁艾丽

鸡西市中医医院采购办

副主任护师

3

马冰心

鸡西市中医医院财务科

中级经济师

4

王涛

鸡西市中医医院审计科

初级会计师

5

刘丽丽

鸡西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科

主管护师

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2021年09月15日至2020年09月22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鸡西市中医医院,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发布公示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采购单位:鸡西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宁艾丽电话:****-*******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36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若有需填写):

联系人:电话:

地址:

十三、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鸡西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宁艾丽联系电话:****-*******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36号

邮编:158100

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村联系电话:****-*******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18号

邮编:158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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