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安徽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安徽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4/202109-00038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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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告,2021年 | 发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机构: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15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安徽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文号: | 关键词: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1年安徽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采购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我省在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今年计划2021年10月12日举办“2021年安徽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并开展为期1个月的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类别:服务类
服务期限: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
项目预算:18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一)启动仪式
1.策划设计启动仪式。策划设计启动仪式整体活动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启动仪式要突出安全用药月活动主题“安全用药共享健康”(暂定),组织安排歌舞、小品、舞台剧等群众喜闻乐见节目,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能够主导现场与现场群众互动,组织开展热场活动,仪式中要体现反映本次活动的相关内容和环节,现场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启动仪式后,组织1场药品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论坛,时间不少于1个半小时(暂定)。
2.启动仪式现场要求。室内活动现场要容纳观众不少于300人,有主舞台1个(含背景墙、专业舞台音响设备、灯光等),室外主题目背景宣传板1个(不少于200平方米),宣传展板20个、展架10个、道旗10个、引导牌5个、赠送观众礼品不少于300份等。现场舞美设计指导和音响、灯光保障等。活动现场不得投放商业广告,不得开展商业性活动。
3.启动仪式现场宣传。安排不少于10名工作人员身着统一着装,参与现场宣传活动,协助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市民发放各类安全用药宣传资料。启动仪式现场全程摄影、摄像,并全程直播报道(二个以上通道)。安排记者现场采访录制,进行常规新闻报道。
(二)安全用药月期间的相关活动
设计安全用药活动海报1套10张,制作安全用药系列短视频5集(每集40至60秒),并在策划提供安全用药月宣传报道和3场专访活动方案,开展活动前发布通知或公告,发挥新闻传播专业特长,开辟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情况。
二、投标人资格
省级新闻媒体(含业务机构)、具有传媒资质的公司,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与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本地服务能力,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材料的提交
投标单位于2021年9月27日17:30前,将密封的投标材料(一式叁份)送达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政务大厦B座1215室,逾期视为无效。
投标材料应含投标人资格信息、项目报价等资料。
四、投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亮;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政务大厦B座1215室
2021年安徽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
类别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资质分(3分) | 供应商资质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即可。事业单位须提供本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0-3分 |
技术分(43分) | 整体服务方案、服务计划、物资准 备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活动启动仪式和活动期间的整体服务方案、服务计划、物资装备情况从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横向对比,酌情赋分,未提供不得分。 优的得20-16分,良好的得15.9-14分,一般的得13.9-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0分 |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活动启动仪式演服务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从完整性、符合性等情况进行横向对比,酌情赋分,未提供不得分。 优的得20-16分,良好的得15.9-14分,一般的得13.9-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0分 | |
执行 能力 | 执行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满分3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 0-3分 | |
业绩分(24分) | 供应商业绩 | 自2016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单位或部门委托的的类似活动,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20分。 注:(1)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时间或项目规模等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以上业绩均须为已完成业绩。 | 0-20分 |
供应商荣誉 | 投标人获得行政单位或部门颁发的荣誉,国家级的每提供1个的得4分,省级的每提供1个得3分,地市级每提供一个得2分,同一荣誉以最高奖项计算,本项满分4分。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4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 0-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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