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一期)三次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商水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一期)三次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1.资格预审条件商水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一期)三次(简称本项目)已由商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商水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商水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招标人),商水县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机构商水县城市管理局开展本项目识别、准备、采购等前期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水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ppp项目(一期)三次

2.2招标编号:2021-09-28

2.3建设地点:商水县境内;

2.4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为大雁沟(南至南干渠,北至清水河)、清水河(北至大雁沟,南至八一路东侧 600m)及南干渠(北至三里桥闸, 南至省213)三条河道的综合治理及景观工程的综合整治。

3.采购需求

3.1项目合作年限:20 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

3.2投资估算:约67611.17万元。

3.3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3.4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5招标需求:本项目采取的具体PPP 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由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合法程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实施机构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署合作协议、PPP项目合同、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等相关合同,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选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采取的股权比例为:社会资本占股为85%,政府出资代表商水县阳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股为15%,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同股同权。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署关于PPP项目合同等相关合同的承继合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项目公司通过在合作期内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回收其投融资成本和运营支出及实现合理回报,由市本级财政依照相关法规政策,通过市人大决议,将项目各年度支出责任数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市级中长期财政规划。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商水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要求:申请人(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财务要求:申请人(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最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且具有不低于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资质合并后应满足)。

4.4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不低于类似本项目总投资额度已投入运营的PPP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中标网站截图,项目需同时具备①整体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②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整体项目投入运营证明(格式自拟)或具备①项目实施单位出具投入运营证明(红头文件)。

4.5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没有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没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早于公告时间;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申请人的牵头人及其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及其持股比例不低于1%,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申请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③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④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7其他要求:

①央企参与投标的,要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 号文)的相关规定。

②申请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投标活动。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5.3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9月15日至 2021年09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供应商请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按网上提示注册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才能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7.1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 时前

7.2地址: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水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

联系人:贾军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

联系人:张光

联系电话:****-*******

2021年0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审 综合整治 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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