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9-15】
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建设单位: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 |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位于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以西,规划范围东至新凯河、南至乙四路、西至岭甲七路、北至富民大路。 | |
总投资(万元):0.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23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4日 | |
投标地点:长春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第4开标室 | |
招标联系人:王金实 | 联系电话:189*****776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24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已由长汽车经发字【202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及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GXTC-C-******* 2.3项目规模:工程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凯河的河道水利防洪工程、市政污水干管及提升泵站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植被缓冲带工程、生态干塘工程、景观提升工程以及市政道路工程。本工程临时电施工范围:按照建设单位对临时施工用电的要求,施工现场采取以市政网路供电与柴油发电机结合的供电方式作为本工程临电施工供电模式,充分考虑了供电质量、供电半径问题,并给施工排水考虑容量。同时兼顾永临结合,综合考虑投资成本。 2.4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以西,规划范围东至新凯河、南至乙四路、西至岭甲七路、北至富民大路。 2.5招标范围:长春国际汽车城新凯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东岸)临时电及正式电工程总承包。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施工计划工期:临时用电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正式电在工程竣工验收前送电完成。 2.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长春市供电公司验收使用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行业“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电力(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建筑师),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近期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单位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由牵头人办理);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子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法定代表入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相一致。】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9月16日8时30分至2021年9月2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第4开标室,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拒收。 六.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6.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6.3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王金实电话:189*****7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周映乔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 扫黑除恶相关信息: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9月24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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