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兴路二期沙坂龙渡安置区正式用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莆兴路二期沙坂龙渡安置区正式用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莆兴路二期沙坂龙渡安置区正式用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邀请①福建省路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②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③福建新和日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投标。
2.1工程建设地点:荔城区黄石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约1693.529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2.4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监理总服务期内(含保修期)服务须及时到位。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3投标人不属于被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不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取得经年检期内年检有效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变更记录须为证书上的记录),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若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的职称上或者岗位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保险缴费证明)。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1年9月16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ptlc.gov.cn/)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9月28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黄石镇党群服务中心三层会议室(新址)。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场递交,以现金形式或保函向招标人缴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电话:159*****464;
联系人: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87*****650;
联系人: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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