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人民法庭综合楼
盘山人民法庭综合楼
招 标 公 告
编号:PA2007—137号
1、建设单位:磐安县人民法院。
2、工程名称:盘山人民法庭综合楼。
3、工程地点:磐安县大盘镇。
4、立项文号:磐发改投资[2006]57号。
5、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159平方米,框混结构。
6、招标内容、范围:土建、水电安装。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220日历天。
9、资质要求: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企业,项目经理要求与企业同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提交资料:1、企业简介、介绍信、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A类证书;(已办交易证的报名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办交易证的报名企业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3、拟派本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工作手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4、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安全、无质量事故证明。
12、外地企业须提供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13、投标申请人可凭有效交易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等获取招标文件。
14、报名时间:2007年 10 月 22 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15、报名地点:磐安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中街2号原财政局五楼)
16、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7、售购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18、联系电话: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 代理机构********
磐安县人民法院
金华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磐安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200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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