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制氮车气举工艺技术服务
2021-2022年度制氮车气举工艺技术服务
2021-2022年度制氮车气举工艺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度制氮车气举工艺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随着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宁公司”)页岩气开发时间的增加,部分老井生产过程会出现水淹、新井下油管后使用液氮打破裂盘成本较高,为恢复气井产能,确保气井稳产,降低成本,需开展制氮车气举工艺。项目估算金额:1200万元。
2.2招标范围:对长宁区块提供2~9套车载式制氮设备(制氮车+压缩机车),实施气举排水采气、新下油管井打破裂盘服务;负责对车载式制氮气举设备进行操作、定期巡检、维护保养、报表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巡检记录、异常记录、加卸载记录、维保记录、常规/异常分析报告);负责提供现场车辆、提供施工所需辅助设备,维修、维保所需配件,以及运行所需滤芯、机油、润滑脂、防冻液(如有)等物品;负责将车载式制氮气举设备调动至使用现场,流程安装;定期校检以及设备运行异常处理、更换;负责提供车载式制氮设备动力燃油。项目采用入围制,拟选择3名中标入围承包商。预估工作量约为450井次,其中24小时气举约60-90井次。
2.3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服务地点:长宁公司范围内的气井生产现场。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服务要求:保证甲方生产现场气举作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2.7 定标原则: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5家时,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有效投标人N=3或4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具备竞争性的,则推荐所有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确定前3名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本次招标失败。
若中标人为3人,原则上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承担招标有效期内约50%±5%、30%±5%,20%±5%工作量。招标人可根据工作总量或中标人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工作量,具体分配以甲方通知为准。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允许分包氮气发生车作业,须报甲方同意且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以保证区块气举生产调峰,分包商设备人员满足“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3、4点。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HSE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符合本项目需要。
*4技术要求:投标人设备须满足“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的3.1、3.2要求。
*5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投入本项目不少于2支作业队伍,单支队伍人数不低于3人:作业队长1人、操作岗2人(职务可兼职)。作业队长要求本专业工作时间5年以上;全部人员须具备井控证、硫化氢防护证,HSE证,操作岗须具备压力容器操作证(每队伍至少1人)。同时,要求对本项目成立固定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团队分工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负责人1人,近5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气举项目管理经历,且书面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1人,近5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气举项目作业经历,且书面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专职调度员 1人 ,近5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气举项目作业经历。
注:上述人员不允许兼职,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在线查询打印的有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的社保证明(社保管理机构盖鲜章或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可,出具证明的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6值班车要求:提供至少1台车作为区域值班车。须提供行驶证和车险证明材料。
*7.机具设备要求:
■有要求,具体要求:单套设备(车载式制氮机和压缩机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以提供的“设备采购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将对设备进行现场认证,确认与投标资料一致,合格后签订合同。
须承诺能够保障气举设备在长宁公司委托后3天内到达现场。
*8.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天然气井成功实施过至少15井次(含)以上35MPa或以上车载式压缩机压缩氮气气举技术服务。需提供证明文件:合同或应用单位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单位公章或现场技术服务的相关部门印章)的应用证明扫描件。
*9.财务要求: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0.信誉要求:
*10.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0.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10.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10.1-10.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10.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7">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以下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通知公告”下拉菜单的“操作指南”处下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15至2021-09-2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为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ZY21-XN612-FW470+标书费”。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招标公告附件)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胥先生的电子邮箱(xuxiaoxun_xn@163.com),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即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盖章PDF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内容,完整填写标书费开票信息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标书费(ZY21-XN612-FW470+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6标书费发票将通过“标书费开票信息表”的预留邮箱进行推送,投标人可在发票开具后6个月内进行查询,逾期发票系统将无法进行查询也无法再次推送(建议投标人尽量预留QQ邮箱接收发票,以提高推送成功率);投标人工商信息变更,请及时反馈或提供更新后的信息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票面信息错误的无法重新开具。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1-10-12 08:4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20万元人民币/标段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账号后附)。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501室
联 系 人:胥先生
电 话:028-68233733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 年9月1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