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综合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白沙镇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综合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镇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综合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新发改审批【2021】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新罗区财政配套及多方筹措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本次招标范围为白沙镇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综合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罗区白沙镇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白沙镇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综合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包括小吉溪流域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程、小吉村已拆除生猪养殖场综合治理工程、小吉溪综合整治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等四部分,具体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小吉溪流域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程
综合修复治理废弃矿山为地块1-7共7处,拟拆除复垦废弃煤台1处,清理河道10km,土方开挖3.80万m3,三维植草1.80万m2,耕植土回填6.15万m3,清除回填矸石5万m3、河道清淤回填3万m3,修建河道护岸挡墙3万m3,建设截水沟650m,建设排水沟1100m,建设急流槽220m,油茶种植60000m2,复垦耕地约105亩等。
(2)小吉村已拆除生猪养殖场综合治理工程
小吉村已拆除生猪养殖场场地综合修复治理数量79处,其中破除硬化地面4.91万㎡,建筑垃圾清运1.13万t,建筑垃圾就地处置1.70万t,清表(土地平整)8.01万㎡,清水池(沼液稀释池/暂存池)0.17万m3,道路硬化2306m,生态修复植物(含青苗与种植)8723株,铺设浇灌主管网(HDPE管DN50)0.21万m、滴灌管网0.73万m,配备水肥一体化设备56套等。
(3)小吉溪综合整治工程
①于小吉村土楼东侧建设人工湿地一处,拟设计采用三段湿地组合工艺,出水标准采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②拓宽湿地上游小吉村4#支流沟渠宽度,渠道总长约528米。
(4)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①拟对小吉村村庄周边“一重山”范围内山脚田边(农事活动频繁区)部分竹林(约合309亩)换植为适宜本地气候条件的特色油茶生物防火林带;②通过赎买、置换等方式对白沙镇部分巨尾桉林进行林分改造,换植成其他适宜本地气候的乡土树种,拟改造面积约725亩。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暂定4736.28万元,其中:勘察费约17.28万元,设计费约172.80万元,工程费用约4546.20万元(小吉溪流域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程约2832.11万元、小吉村已拆除生猪养殖场综合治理工程约804.23万元、小吉溪综合整治工程约300.44万元、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约609.4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白沙镇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综合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的勘察(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基坑支护、测量及后续服务)、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施工范围:以专家评审通过及施工图审查(若需要)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6个月(其中勘察设计阶段不得超过30天)。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要)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生态修复治理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符合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投标人不得是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5日17:30:00至2021年10月8日08:00:00,登录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1年10月8日 08:0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
电 话:****-*******
联 系 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3室
电话:****-********、173-5915-2826,传真:****-********
联系人:张工、曾工
电子邮箱:fjzbzx3b@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7楼)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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