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62021YN1000005)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62021YN1000005)

项目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23ZZKG********
挂牌起始日期2021/9/16 挂牌截止日期2021/11/1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8个周期。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代军
成立时间1998/08/03注册资本
(万元)
62499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4F所属行业货币金融服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国际结算、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和付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3908(截止2021年8月31日)
增资前股权结构(截至2021年8月31日)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6.00
2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4.40
3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8
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8.32
5福建信通贸易有限公司4.80
6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80
7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41
8北京阳光迅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94
9云南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54
10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2.40
11其他剩余7737位股东28.31
增资企业承诺我方通过云交所公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审批程序;

2、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交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信息披露内容的相关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10********.10********.00
负债总额********.10********.00********.50
所有者权益*******.00*******.10*******.50
营业收入511411.90508847.30517724.20
利润总额2392.5042146.3045071.20
净利润10575.1037676.9053996.90
审计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1/06/30279319.91283639742.35283638713.66686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182134********.824418*******.357716
评估情况评估机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1,928,600.13万元

每股对应估值3.09元
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
-不超过680000.00万元 不超过24.25%
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20亿元
拟增资底价不低于3.09元/股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增资企业核心一级资本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新增股份数不超过本次增资后富滇银行股份总数的24.25%,实际以有权审批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股东大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1.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函、云国资产权函〔2021〕28号;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批复、云国资产权〔2021〕116号。

2.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资产评估项目的通知、云财金〔2021〕89号;

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云南银保监局关于富滇银行2021-2022年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云银保监复〔2021〕278 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项目公告中增资企业指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交所指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及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关于对增资企业股东资格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在云交所登记投资意向即表示:(1)已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本项目披露内容(含所有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企业提交至云交所备查资料的披露内容;(2)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3)已自行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已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资资格,决定是否申请投资,并自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鉴于增资企业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其本次定向发行需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截止本项目挂牌起始日期,增资企业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批复。如本项目挂牌结束之日起40个工作日,增资企业仍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批复、或取得批复但批复内容与本项目披露内容(含所有附件)存在重大实质性调整,则本增资项目终止。增资企业、云交所均不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意向投资方不得因此向增资企业、云交所提出赔偿相关损失、费用的要求。
4.本次增资扩股新增股东数量控制在35名以内,拟发行不超过20亿股,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亿元,均以现金认购,实际发行数量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本次增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评估公司资产评估,并经云南省财政厅核准、云南省国资委备案。增资企业截至2021年3月31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价值3.09元/股为依据设定增资价格底价,竞价区间定为增资价格底价的[1,1.1]。增资价格为不低于3.09元/股(含),不高于3.40元/股(含)。
6.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判断,并在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意向投资方出具资格审核意见;因意向投资方的投资资格尚需经有权部门决策、核准或备案,故增资企业出具的投资方资格审核书面意见不代表其资格条件符合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即便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入围投资方,不代表其符合作为增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也不意味着其必然能获得有权部门的决策、审批或备案并作为增资企业的股东,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以有权部门决策、核准或备案结果为准。
7.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增资企业提交至云交所的相关备查资料请到云交所查阅。
8.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交所网站公告为准。
9.本次增资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增资企业。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竞价(密封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增资企业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批复(批复内容与本项目披露内容(含所有附件)不存在重大实质性调整)后,对按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开展遴选工作。

一、意向投资方申购数量:单个报价人申购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竞价区间定为增资价格底价的[1,1.1],增资价格为不低于3.09元/股(含),不高于3.40元/股(含)。意向投资方须按上述要求参与认购。

二、发行价格及入股数量的确定规则:

按报价价格从高到低、相同价格以申购数量从高到低的优先顺序,计算全体合格报价人的累计申购数量。

1.合格报价人的累计申购数量超过20亿股(不含)时,将达到20亿股的最低报价确定为发行价格,该报价之上(不含)的报价人,初步确定为入围投资方,其申购数量即入股数量;报价等于发行价格的报价人,其入股数量的确定规则如下:

(1)报价等于发行价格且报价人仅有一人的,则分配给该报价人的入股数量为剩余份额,剩余份额由以下公式确定:剩余份额=20亿股-高于发行价格报价的累计申购数量

(2)报价等于发行价格且报价人为两人(含)以上的,则每个报价人的入股数量为其对应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计算方法为:剩余份额=20亿股-高于发行价格报价的累计申购数量-比该报价人优先的申购数量

优先顺序如下:

?A.较大的申购数量;

B.申购数量一致的,现有股东优先;

C.同为现有股东的,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在先者优先。

2.合格报价人的累计申购数量低于20亿股(含)时,最低报价即为发行价格,所有报价人均为入围投资方。

三、在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入围投资方本次申购数量将现场进行调减:

(1)若因累计申购数量较低而导致增资企业现有股东本次申购数量与其现持有增资企业股份数之和,超过本次累计申购数量与增资企业目前注册资本之和的20%,增资企业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现场调低该股东本次申购数量;

(2)若入围投资方明确对增资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5%,但在本次申购后持股比例超过5%(含)时,则可按其认购报价单相关内容申请现场调低其本次申购数量。

四、入围投资方替补预案

入围投资方以外的合格报价人,均为备选投资方。若入围投资方违约放弃入围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缴纳认购股份资金、或股东资格未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备选投资方可按第二条规则,顺序成为入围投资方,直至此次增资扩股募集股份达到20亿股或无备选投资方。备选投资方的增资价格应与替补前入围投资方确定的发行价格一致。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增资终结的条件:
1.本项目挂牌结束之日起40个工作日,增资企业仍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批复、或取得批复但批复内容与本次增资存在重大实质性调整;
2.本项目挂牌结束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
3.所有入围投资方均未按照要求签订《股份认购协议》、或未按《股份认购协议》支付增资款、或其股东资格不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
4.其他由增资企业认定为增资终结的情形。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入股商业银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投资方应按本公告之“投资指南”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前完成报名手续。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1.本次增资扩股新增股东数量控制在35名以内,单个报价人申购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含)。增资价格为不低于3.09元/股(含),不高于3.40元/股(含)。投资方须以现金(币种:人民币)形式出资,本次增资款项中超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意向投资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入围投资方当日与增资企业签订《股份认购协议》。

3.增资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入围投资方应当自交易双方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增资款汇入增资企业指定的募集资本金专户。

4.如因入围投资方股东资格不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增资方有权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并于协议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入围投资方已经汇入交易保证金账户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款项全额附息退还至入围投资方(计息方式为:从入围投资方相关资金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至《股份认购协议》解除之日,资金存放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超过三个月的部分,每满三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特别说明:意向投资方向云交所登记报名时须无条件接受“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的内容。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的实质性内容。)

标的交付以双方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
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1/9/16至2021/11/16
报名手续1.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完成注册并提交报名;

2.按云交所的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前提交《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附材料提交清单)。

3.本项目《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增资扩股项目交易流程》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3.25元×意向投资方拟申购股份数量×10%;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增资企业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批复(批复内容与本项目披露内容(含所有附件)不存在重大实质性调整)后向所有通过增资企业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方出具《交易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意向投资方须在收到《交易保证金交纳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增资企业交易保证金账户为准);

3.交易保证金账户:由增资企业开立交易保证金账户,云交所在增资企业出具《交易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次日9:00在云交所官网(http://www.cynee.net/)之“通知公告”一栏公示增资企业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4.未按上述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不具备本次交易资格。

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转账时务必注明“意向投资方名称、保证金”字样,如:“某某公司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汇款人须与意向投资方为同一人,不允许代付及以现金缴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将影响意向投资方的投资资格确认,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损失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A.意向投资方单方撤回投资申请或放弃入围资格;B.在确定为入围投资方后未按规定签订《股份认购协议》;C.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2)《股份认购协议》签订后但交易保证金尚未转为增资款,入围投资方发生违约情形的,应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增资企业可以直接扣划其交易保证金冲抵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入围投资方补足。

(3)入围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入围投资方收到增资企业关于支付投资总金额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从交易保证金账户划转至募集资本金专户。

(4)入围投资方的股东资格未获得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增资款全额计息退还。入围投资方直接汇入募集资本金专户的增资款与交易保证金自其汇入相应账户之日起分别计息。

(5)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入围投资方的股东资格获得有权部门审批通过,且不存在违反本次交易相关规则及《股份认购协议》内容的情形,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增资款的利息全部退还。入围投资方直接汇入募集资本金专户的增资款项与交易保证金自其汇入相应账户之日起分别计息。

(6)本次交易的遴选工作结束并确定入围投资方后,未入围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增资企业原路径全额计息返还。

(7)本条第(4)-(6)款计息方式为:资金存放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超过三个月的部分,每满三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服务费-
附件下载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增资扩股项目交易流程.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郑先生,****-********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其 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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