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购置教学设备(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购置教学设备(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购置教学设备(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购置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0-8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18401号

3、项目名称: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购置教学设备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1.41(万元)

6、最高限价:101.41(万元)

7、采购需求:采购图文工作站、图文工作站控制台、图文工作站机房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数位绘图板、机房用防静电地板等设备用于建设两间考核机房,详见附件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6)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现场/网上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磋商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磋商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⑥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请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发送获取文件的资料至********09@qq.com邮箱,采购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2、递交文件费的账户信息

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武汉电力支行

行号:********1398

账号:****************3181

3、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湖北广播电视台(集团)采购信息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邱家大湾高家咀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15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红豆、胡添、戴伟红、唐瑞

电 话:151*****186

()DD000E;EE000E;FF000E;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设备 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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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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