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水平衡竞争性磋商公告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水平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单位:淄博市传染病医院
二、招标项目:水平衡测试,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
三、测试时间:2021年
四、测试单位近三年用水量: 立方米
年代 | 自来水用水量 | 自备井水用水量 |
2018年 | 14857 | 62000 |
2019年 | 24839 | 60130 |
2020年 | 22514 | 50388 |
五、测试机构要求:
1、测试机构简介。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资质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3、测试单位是淄博市水资源管理部门公布备案的水平衡测试机构。
4、在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业务活动固定场所,取得水平衡测试诊断评估工作相适应的计量认证证书。
5、具有水量平衡工作经验和丰富的咨询服务经验。
6、良好的近三年水平衡测试业绩。
六、投标书要求:
1、投标方应根据淄博市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国家《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的要求进行水平衡测试,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提交验收报告,报淄博市水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并协调组织人员进行评审验收,保证通过验收。
2、投标方应调查水计量仪表配备情况,按照水表配备原则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要求向招标方提出水计量仪表配置方案,绘制招标方用水计量网络图。勘察、复核,绘制招标方供水、排水管网平面图。
3、投标方应调查用水单元、用水设施的基本状况。
4、投标方拟定水平衡测试方案,选择水平衡测试时段,确定测试参数和方法,编写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5、投标方应根据水平衡测试结果,对招标方各类用水情况进行分析,并计算招标方利用水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提出具有指导性、可行性的节水措施。
6、投标方应指导协助招标方完善各类节水规章制度,制定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具体管理制度。报送的相关记录表应符合报批材料要求。
七、约定事项:
1、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报价(含税),投标总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标书要求需要提供的水平衡测试服务总价格,包括人工费、勘察费、调试费、交通费、评审费、税费以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所有费用。
2、投标方应按招标项目的要求进行投标,投标方案应等于或高于本招标书的要求。投标方应在招标方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投标项目的服务承诺。
3、投标方所报项目资料不全或资料不详或不符而影响招标方评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测试和验收工作(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应赔偿招标方违约金(300元/每天),该违约金从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5、投标方应邀参加招标方的投标,视为同意招标方的本标书的各项约定,本标书及投标方的投标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
1、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 12452-2008《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及淄博市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验收。
2、方法:投标方应协调淄博市水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会同招标方的相关验收人员按本项目的标准进行评审验收。
九、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和评标:
1、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上午8.00-17.00止。报名地点:医院招标办。
2、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14:00 。
3、投标单位的竞标文件需提供材料(正副本各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
A、开标价格一览表;
B、水平衡测试方案;
C、投标单位资质证书、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4、本招标项目在综合考虑响应标书要求和服务承诺等因素的前提下,原则上以最合理价格确定中标单位,评标人员由招标方组成,评标后通知投标方。
5、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
2021年4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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