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有关建设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有关建设情况的公示

为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5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文精神,通过下放《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遴选和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清农〔2021〕109号)文,经自愿申请、村委上报、乡镇遴选公示推荐、实地调查、并经农业农村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等有关程序,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有关补助情况给予公示:

1.拟确定3家经营主体为2021年项目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主体,分别为福建铁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大丰山禽业发展有限公司、清流县闽雄宏畅农牧有限公司,每个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共计24万元。

2.拟培育科技示范主体280户(其中畜牧产业70户),每户补助资金500元,计14万元。

3.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建设:拟补助123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计7.38万元。信息化服务建设委托清流移动公司实施。

4.拟招聘特聘农技员3人,每人每月补助2500元,年底绩效奖励3000元。

5.提升业务服务能力:分异地培训和网络培训以及农技人员专升本,其中,拟①异地培训和网络培训:参加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培训班9人(其中畜牧1人),计8.1万元;参加省市举办培训班39人,计8.19万元;参加县级举办培训班46人(其中畜牧15人),计8.05万元,县级培训委托三明学院培训;网络继续教育32人,计0.72万元。②农技人员专升本:报名15人,往年在读3人,计18人,合计资金3.996万元。

6.其它:县乡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拟安排费用6.664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七天:2021年9月16日—9月2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革 基层农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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