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红光村安置区用电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红光村安置区用电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受 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就 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红光村安置区用电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对国内合格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Y*******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红光村安置区用电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988670.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预算,否则将作为无效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五、被邀请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9月 17 日至2021年 9月 24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泰丰综合楼315)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注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泰丰综合楼315(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八、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泰丰综合楼315开标室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泰丰综合楼315
2、采购人: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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