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及其他用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9-23

通勤车及其他用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9-23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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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通勤车及其他用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9-15 至 2021-09-23
撰写单位: 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勤车及其他用车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通勤车及其他用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5742
项目名称:通勤车及其他用车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36,700.00
最高限价(元):636,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20天)

合同款支付条件:采购人对服务履约验收合格后,按季度分四次支付,每季度支付数额,根据中标单价和实际发生服务数量计算。

(一)通勤用车

1.服务车辆数:4辆(2辆50座,2辆19座)

2.车辆规格要求:2辆车应为50座以上全封闭空调旅行车,2辆车应为19座以上的空调中巴车。

3.服务范围:由沈阳市各个行政区采购单位设立通勤站点接送通勤至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56号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

一号线:保工街沈辽路-保工街北二路-皇姑区塔湾-西江街-沈北

二号线:南京街-三台子-沈师-沈北

三号线:长白岛- 浑南-五里河-青年大街-南北干道-沈北

四号线:于洪新城-阳光100-云峰街-沈北

早上到校时间:7:10,下午离校时间:16:00。

以上线路为初步拟定,待政府采购完成后与中标单位具体协商通勤路线和站点设置。

(二)其他用车服务

1.学生活动用车:全年20车次,辽宁省区域内、单程不超过200公里,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50座以上全封闭空调旅行车。

2.招生宣传工作用车:全年13车次,辽宁省区域内、单程不超过200公里,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19座以上的空调中巴2台。

3.专业集训及高三弹性离校教师用车:全年132车次,沈阳市区域内、单程不超过70公里,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19座以上的空调中巴1台。

4.住宿学生应急用车:220车次,沈阳市区域内、每天不超过100公里,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7座以上中巴1台(含司机)。

二、服务要求:

1.出租方提供的以上所有服务车辆的已行驶里程不得超过20万公里并车龄不超过5年,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态良好,车辆外观良好,并提供与租车资质相符的有效行驶证,保险卡等证件。

2.出租方必须按照租赁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3.首站不得迟到,如发生首站迟到超过五分钟的情况,承租方员工可打乘出租车前往目的地,出租方须支付承租方乘坐此线路全部员工的打车费用。

4.合同期限内出租方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5.合同期间,如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出租方应向租赁方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租赁方服务。

6.需保证车辆内外的清洁,座椅舒适,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车辆玻璃或车体适当位置粘贴含有采购人标志的车辆告示牌和广告宣传标语,制作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或由采购人自行制作。

7.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A1中国驾驶执照,驾龄10年以上,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乘客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

8.投标文件需提供每台服务车辆和配备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

9.服务车辆在提供服务期间到校后必须全天停放在校内,不得从事其它营运事宜,服务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行驶期间全程监控。

10.出租方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出租方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75万元人民币或75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100万元或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上。

11.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出租方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等,采购人不负担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13.出租方司机可以在甲方食堂就餐,餐费出租方自理,出租方司机不可以在学校内吸烟。

14.车辆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使用数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价为准,在不突破中标价格的前提下,履行合同付款的同时据实结算。

15.如中标方拒绝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造成的相应损失。

三、管理要求:

1.出租方必须是专业从事通勤包车服务的企业,并具有沈阳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标后所提供服务的车辆产权应归出租方所有,不允许提供外租及挂靠车辆

2.投标企业所雇用的驾驶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220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沈阳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东亚优立方1号楼4-506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东亚优立方1号楼4-50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3 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dyzb@163.com),邮件主题“ (通勤车及其他用车服务)报名资料 ”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后致电***-********领取报名表进行确认。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2.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可邮寄)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4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使用腾讯会议app远程开标。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开标前一天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影响,开标室不对外开放,建议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
地址: 虎石台南大街5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东亚优立方1号楼4-506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d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玲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 title="点击下载">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育才租赁9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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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用车服务 通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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