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车监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车监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现就食品车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并发布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车监控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机坪运行安全管控和后续跟踪检查,对现有27台食品车增加监控摄像头,每台车增加2个。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每车新增2个监控摄像头和1个车载录像机及硬盘,均安装在驾驶室内。1个摄像头对准驾驶员便于监控他的驾驶动作。1个摄像头对准车辆前方便于监控他的行车线路。每台食品车原先已经配备了4个摄像头和1台车载录像机及硬盘。新摄像头安装后需要调整连接,将食品车大厢内的2个摄像头连接到新安装的车载录像机,将新安装的2个摄像头连接到原车载录像机。
(三)、服务标准
1、每日录像时间约14小时,需要保存不少于90个自然日。
2、摄像头采用固定式,不可调动。
3、采用960P高清摄像头,广角度。
4、摄像头安装位置由我方指定。
5、每车车载录像机(D5804)1台、固态硬盘(2T)1块、金属海螺摄像头2只,及其他安装辅材。
6、安装工期10个工作日
7、保质期:3年。
8、预算:7.1万元(税前)。
9、报价含安装费和材料费,我司不支付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及处罚记录。
(四)至少具备一个销售类似项目的实施案例。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五)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并能最终通过资格审核。
(六)近三年,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及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供应商报名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为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一)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附件1);
(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2);
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的材料。
五、报名方式
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大小为10M以内。报名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签名和日期应填写完全,尽量确保齐全、准确,否则将直接影响审查结果。
六、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16点截止(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核
为保证项目实施,我公司将通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淘汰。材料不全或失实者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审核结果以我司通知为准。
项目联系人:张佳霁,姚蓓
联系电话: ***-********-***,138*****701
电子邮箱:jiazhang@gategroup.com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采购平台—采购项目公告”栏目和()。
除上述外,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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