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02-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本公示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02-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02-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地块名称及概况

地块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02-10地块

委托单位: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调查范围: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范围为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02-10地块范围,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香巷村南侧,地块总占地面积约48573.33m2。该地块东至规划横六路,南至河道,西至规划横五路,北至规划姚香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相关要求,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02-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委托单位情况

委托单位: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86*****1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情况

环评单位: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箱:jiangsubaohai@163.com

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内容主要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所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地块利用变迁材料,用来辨别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拍或卫星图片,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他有助于评价地块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土地登记信息资料等。地块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地块内建筑、设施等的变化情况。地块环境资料包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地块危险废物堆放记录及地块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的位置关系等。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自然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如、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和气象资料等;社会信息包括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及土地利用方式,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与标准等。

本次土壤状况调查以第一阶段为主,具体工作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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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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