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泽花园(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询价报价表

丽泽花园(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询价报价表

金华市新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已经清楚明白贵公司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的总体要求,并同意附件所列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服务的合同条款。

我方报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该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含完成编制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报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邀请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进行询价,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服务

二、项目概况: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项目经2016年7月7日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金婺发改备(2016)61号备案。后因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数据变化,历经两次备案变更。项目建设规模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9490.17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227.68平方米。分东、西两区开发,东区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5384.32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934.36平方米; 西区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105.85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93.32平方米。项目用地10.1亩,概算总投资约为13910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师大街288号。该项目于2017年3月24日取得金华市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东区)和***************号(西区),2017年7月18日取得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01号)。

按学校办公室2015年1月30日抄告单(编号:2015年第14号)精神,启动丽泽花园二期外部电源建设工作,建设费约1100万元,成本列入三期建设。

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于2017年8月2日开工,本项目由东区(55、56、57幢)和西区(58幢)构成,都为十八层建筑,建筑结构为框剪结构。本工程勘察单位为浙江省华厦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为浙江华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三、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按照政府规章、行业规范及合同约定为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提供竣工决算编制服务。具体包括:

1.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2.基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施工方式、实际建筑面积及实际投资等情况。

3.基本建设项目及概算执行情况。

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房地产备案要求)进行,是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概算内容,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4.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

审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等情况。

5.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

审查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是否按合同结算工程款,有无超标准开支费用。

6.工程和物资设备招投标情况。

主要包括工程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等合规、合理性和准确性。

7.合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情况。

8.工程实施过程中重大的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

9.工程项目结余资金。

审查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10.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说明并提出建议。

11.其他相关方面的内容。

四、咨询服务工作要求、质量要求

1、合同签订后,在30天内完成竣工决算的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一式六份。

2、合理配备审核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依据委托合同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咨询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

五、本服务项目最高报价:5.5万元整。

六、本服务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成果。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且无用户服务质量投诉无息退还。

2、与竣工决算审核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以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八、报价提交时限:2021年1月27日15:00前。请将以下材料密封送/寄回。地址:浙师大行政中心北楼121室 王志明收 电话:135*****165,如快递请用EMS或顺丰。送/寄回材料包括:

1、询价报价表

2、附件3、4、5

3、营业执照(复件)、相应资质证书(复件)

九、特别约定

成交原则:与符合采购需求、服务相等且总价报价最低者签订合同。

十、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名:金华市新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5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号:****************

金华市新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附件2: 合同条款

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

         竣工决算编制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金华市新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1年 月日

供方(乙方)签订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项目询价结果,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

2.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总投资约15010万元。

二、咨询业务的范围

按照政府规章、行业规范及合同约定为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提供竣工决算编制服务。

三、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具体包括:

1.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

2.基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施工方式、实际建筑面积及实际投资等情况。

3.基本建设项目及概算执行情况。

4.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

5.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

6.工程和物资设备招投标情况。主要包括工程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等合规、合理性和准确性。

7.合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情况。

8.工程实施过程中重大的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

9.工程项目结余资金。

10.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说明并提出的建议。

11.其他相关方面的内容。

四、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1.合同签订后并资料提供齐全后,在30天内完成竣工决算编制服务工作并出具竣工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一式六份。

2.合理配备竣工决算编制服务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3.依据委托合同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咨询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

五、咨询服务时限

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实施审核工作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及时答疑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性问题。

2.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

4.协调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财务资产部门与乙方间的工作。

5.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查阅、复印与本委托业务有关的档案材料。

6.有权对咨询业务质量进行抽查、复核、考核。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理配备咨询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文件规定实施咨询业务。

3.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决算编制服务并出具竣工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定期向委托单位汇报咨询业务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4.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咨询期内,乙方对其派出人员、仪器设备的安全负全责,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乙方应对咨询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漏。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法

1.合同签订前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元(合同价的5%),待服务期满且无用户服务质量投诉无息退还。

2.本工程共收取咨询服务费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整)。本咨询费为固定总价包干价,不随工程造价的调整而变化。

3上述费用包括在约定的咨询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合同价为包干价。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情况下,由于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乙方部分费用补偿。

2.履行期限内,非甲方原因,乙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收取费用,并给予甲方部分费用补偿。

3.乙方在咨询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期限或委托单位规定期限完成委托任务;

(2)因乙方责任,导致审核结果严重失真;

(3)乙方违反职业操守,利用本合同约定咨询服务事项谋取私利;

(4)乙方将甲方委托的业务部分或全部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九、合同的组成及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协商、协调不成时,双方可以向金华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共计2页。

需 方(甲 方)

供 方(乙 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3H

开户银行:工行金华浙师大支行

账号:****************195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金华市新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谈判响应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谈判响应方:(单位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金华市新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谈判响应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职工 (授权代表姓名)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谈判响应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5:

报价响应方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 话:

联 系 人:

5

传 真:

电子信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所有报价响应方都须填写此表。

报价响应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务决算 竣工 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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