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卫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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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卫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回收及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打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26421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旧资源回收及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打包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苘兴路南、中韩路西

威海卫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租用厂房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2000m2,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建成后进行废旧资源回收及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分拣、打包,年处理量为10万吨。

1、拟建项目破碎废气采用“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可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破碎、卸货、分拣均在车间内进行,采取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可以达标排放。

拟建项目收集一般固废时拒收存在异味的废弃资源及一般工业固废,从源头杜绝带有恶臭的废弃资源及一般工业固废进入项目厂区,厂界异味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要求。

2、拟建项目不涉及清洗工艺,破碎采用干法破碎,生产过程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另外,项目所有进厂固废不涉及产生渗滤液,无渗滤液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由污水管网进临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通过生产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风机采用隔声罩及消声措施,拟建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拟建项目分拣出的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废橡胶制品、废玻璃钢、废复合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另外破碎收尘为为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打包在车间内暂存区暂存最终委托山东省内工业垃圾焚烧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或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物入场要求)或委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符合入炉废物要求)。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保 威海 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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