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街道前网、划龙桥、吴宅和沈宅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非政府)招标公告
南汇街道前网、划龙桥、吴宅和沈宅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非政府)招标公告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汇街道前网、划龙桥、吴宅和沈宅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考《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温州市南汇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南汇街道前网、划龙桥、吴宅和沈宅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ZC-********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南汇街道前网、划龙桥、吴宅和沈宅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92万元/年 | 南汇街道前网、划龙桥、吴宅和沈宅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3楼309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 10 月 9 日09时30分整;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3楼307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 10 月 9 日 09时30分整;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3楼307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须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瓯海支行
十、其他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大楼3楼309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0*****866。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大楼3楼309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36*****994
采购人:温州市南汇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158*****051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南汇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检察室
联系电话:****-********
温州市南汇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9 月 16 日
关于南汇街道前网、划龙桥、吴宅和沈宅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参考《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温州市南汇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南汇街道前网、划龙桥、吴宅和沈宅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9月22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大楼3楼309室,外地可邮箱将电子文档(盖章扫描)发送至以下信箱:********5@qq.com。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36*****994。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南汇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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