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青教公寓噪声处理项目(GC-2021017)

二次招标公告:青教公寓噪声处理项目(GC-2021017)

项目概况

青教公寓噪声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梦溪校区A6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梦溪校区)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

项目名称:青教公寓噪声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元整

采购需求:青教公寓噪声处理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工期:设计图纸5日历天,施工10日历天。

********">实施地点: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东门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单位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范围内具有空调、暖通设备或中央热水器安装或维修业务。

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梦溪校区A6楼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科技大学第一会议室(梦溪校区A6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在接收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江苏科技大学一次性付清场地使用费,其金额为中标总价的0.7%。

3、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网上报名,具体事宜咨询联系电话)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供被授权代表的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本单位最近一年,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

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7、收款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收款帐号:****************00338

开户银行:交行镇江江科大支行

8、踏勘现场时间:2021年9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东门口,联系人:舒老师 电话:138*****188

9、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收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

(1)现场投标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包装物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

(2)邮寄投标

邮寄提交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0511-****************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邮 箱:********4@qq.com

地 址:江苏省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梦溪校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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