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采暖炉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生物质颗粒采暖炉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生物质颗粒采暖炉安装工程询比公告
中节能唯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生物质颗粒采暖炉安装工程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唯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二)项目建设规模:无 |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生物质采暖炉的推广、用户调研、安装及售后等 |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承德 |
九、工期要求:20日历天 |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信息注册并审核通过。(2)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近三年内,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相关业绩。(4)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新注册企业提供最近月份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5)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可以是完税证明或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未产生纳税额月份提供纳税申报表)。(6)供应商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9月16日 到 2021年09月2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地址(邮寄):北京海淀区花园路2号牡丹科技楼A103,收件人:吴云香, 电 话:151*****715,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电子邮箱:wuyunxiang@valeen.com.cn。 |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4时00分 |
十五、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六、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95 |
十七、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唯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海淀区花园路2号牡丹科技楼A103 | |
联系人:吴云香 | |
电话:151*****715 | |
邮箱:wuyunxiang@valeen.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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