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横沥镇新村村经济联合社】新村村工业东路空地

【南沙区横沥镇新村村经济联合社】新村村工业东路空地

南沙区横沥镇新村经济联合社

新村村工业东路空地项目招标公告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受南沙区横沥镇新村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1年9月27日 10:00在横沥镇农业办对该社的新村村工业东路空地项目(项目编号:新村村交[2021]00002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空地,面积:15.542

2、标的物所在位置:横沥镇新村村工业东路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与特色农业

4、租赁期限:20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5、交易底价30000元/年/亩;报价梯度:每次加价不少于300元/年/亩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收取,每年的1月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合同签订时缴交第一年承包款)

7、租金递增方式:每两年递增5%,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与首年相同;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3日,每年租金为首年租金的105%;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首年租金的110.25%;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首年租金的115.76%;2030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首年租金的121.55%;2033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首年租金的127.63%;2035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首年租金的134.01%;2037年1月1日至2038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首年租金的140.71%;2039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首年租金的147.75%;2041年1月1日至2042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首年租金的155.14%。(以合同签订为准)。;

8、交易保证金为¥*******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以转账形式在报名期间内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新村村民委员会;账号:********841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万顷沙支行。(注:交易保证金以村到账时间为准,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150%,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和首年租金(注: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1、凡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参投,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合同。中标后不得因合同条款问题或其他原因拒签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12、农业农村办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新村村户籍村民

三、本次项目竞投方式详见方案。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4日上午8:30 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村村委会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然人竞投,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9月27日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资料签收回执。

八、其他说明

(一)资产交付时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违约责任:若承包方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取消。

(三)1.承包期内,承租方须承担税金,计算方式为当年租金的5%,该税金与租金收取方式相同;2.因征地发生补偿时,原有建筑补偿归村所有;其他新建、改建或扩充增加的付着物补偿,村与承包者各占50%;3.承包者必须按村提供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生产经营,并负责有关道路、排水、消防设施等的修建维护工程,道路需填石角,需要按设计方案扩充原有道路;4.承包者需要负责水电设施申请办理工作;5.村负责平整水塘;6.环村路南快桥以东路段3吨以上车辆不能通行,统一转去明珠湾边道路通行;7.不能停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污染环境并造成扬尘、噪音等有害活动。不得在承包地饲养、寄养各类禽畜;8.免租期:首年前3个月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南沙区横沥镇新村村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郭惠仪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横沥镇农业农村办

联系地址:横沥镇政府一楼农业办公室

联系人:李佳妮联系电话:********

附件一: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方案

附件二:空地承包流转合同

横沥镇农业农村办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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