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和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和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和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分享到:

经开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研发创新能力,按照《天津市关于加快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和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方向: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智能科技产品化和智能科技技术应用为支持重点。

二、申报具体要求:请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电子版可于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http://fzgg.tj.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查找)的要求,开展方案编制工作。为促进创新主体创新资源集聚,进一步巩固技术领先优势,近三年已承担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的建设主体不可重复申报,建设期已超过三年且运行效果突出的可再围绕原建设方向扩展提出新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申请,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请一个平台。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就申报内容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方案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新区发改委。其中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

联系方式:张凯悦 电话:********

方案提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义路与金滨道交口宝信大厦30层发展和改革局

特此通知。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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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研发创新能力,按照《天津市关于加快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产业创新中心和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方向: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智能科技产品化和智能科技技术应用为支持重点。

二、申报具体要求:请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电子版可于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http://fzgg.tj.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查找)的要求,开展方案编制工作。为促进创新主体创新资源集聚,进一步巩固技术领先优势,近三年已承担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的建设主体不可重复申报,建设期已超过三年且运行效果突出的可再围绕原建设方向扩展提出新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申请,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请一个平台。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就申报内容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方案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新区发改委。其中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

联系方式:张凯悦 电话:********

方案提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义路与金滨道交口宝信大厦30层发展和改革局

特此通知。

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申报 研究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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