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SGCJY202109FJ*******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KSGCJY202109FJ*******),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社会【2021】21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岳普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公共卫生实验室(包含冷藏室、原子吸收室、气液相室、千级实验室、PCR实验室、细胞实验室、P2级负压实验室等)及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新建公共卫生实验室(包含冷藏室、原子吸收室、气液相室、千级实验室、PCR实验室、细胞实验室、P2级负压实验室等)及配套附属设施。(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及相关前期费)、施工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施工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⑤投标企业在领取招标文件录入信息时须将联合体成员信息同时录入。⑥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16 10:00至2021-10-11 19:3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0-12 10:0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0-12 10:00
开标方式:线下纸质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本项目最终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 3、保证金和场地费必须要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实验室建设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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