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东城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东城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东城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东城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东城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东城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

2.2本工程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申请投标;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3建设地点:天津静海东城加油站。

2.4采购范围: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东城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东城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_一标段,标段编号:B********130*****001001,工程内容包括:围墙粉刷工程、路面硬化、加油岛改造等。

二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东城加油站改造工程施工_二标段,标段编号:B********130*****001002,工程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光伏发电备案、接入及并网手续办理、质保等工作,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技术及服务允许合法合规分包。

2.5建设投资:一标段最高限价(含税):219274元;二标段最高限价(含税):BAPV(现有建筑物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6.3元/W。

2.6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30日历日(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具体开工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注: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1年(光伏项目保存3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2.7质量标准:一、二标段均为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加油站改造)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1名,持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3.1.4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二标段(光伏项目)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营业执照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近三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有已完工的光伏安装工程项目业绩;

(7)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书面声明;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在出现产品功能故障后24小时内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的承诺书;

(9)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需书面声明;

(10)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平台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提供网站查询证明材料;

(11)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证明材料;

(12)投标的光伏产品具有TUV或CQC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

(13)晶硅光伏组件选择一流产品(晶科、天合、隆基)或同等质量产品,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不允许负偏差;逆变器应选用一线品牌,要带有数据通信功能,能够接入销售公司统一建设的光伏发电分布式能源互联网,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承诺提供光伏组件质保书,光伏组件使用寿命≥25年,工艺、外观质保≥10年。提供逆变器质保书,逆变器使用寿命≥10年,质保≥5年,提供承诺书;

(15)按中国石化总部要求,待中国石化总部光伏框架招标结果公布以后,投标人提供框架入围厂家的光伏产品。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响应。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3.2.4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竞标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竞标响应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评审等工作,线下完成竞标、响应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下载竞标采购文件等。

4.3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要求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8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00分);

(2)采购文件售价:各标段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现场领取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以上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现场交费(现金或公对公电汇);

2)线上获取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费电汇凭证、开票信息(备注开具专票或普票)、发票邮寄信息(顺丰到付或选择开标时领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电汇信息:开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开户账户:****************6。

(4)领取资料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的,招标文件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并下载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保证金

5.1采购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21年9月23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14时00分。

6.3递交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会议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14时00分。

7.2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会议室。

8.其它

8.1本次采购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38号;

邮编:300000;

联系人:高超;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92@qq.com。

10.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邮编:300457;

联系人:朱晓波、蔡朋、谈瑾希;

电话:182*****364***-********

传真:***-********

电子邮箱:182*****364@163.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9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加油站改造 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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