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行政区域沙坡头区公告时间2021年09月16日19:59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6.5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
项目联系电话173*****666
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南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明173*****666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宁县大唐金宸商业楼18-03号一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 珊****-*******

项目概况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按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3@qq.com邮箱,审核通过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ZC)-2021-067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

系统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的委托宁夏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BY(ZC)-2021-067号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组织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Y(ZC)-2021-067号;

2、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总预算:465800.00元; 最高限价:465800.00元;

4、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标段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一批智能化管理系统及办案区审讯系统,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要 求详见招标文件。

465800.00

465800.00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④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社保缴费凭证;(属于免税的投标单位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⑤须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⑥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为准。⑦中卫市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备注: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经核验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按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3@qq.com邮箱,审核通过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0-11 14: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 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并佩戴口罩,且须14天内无外出旅游史和无同发热病人接触史(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展示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须配合代理公司测量体温和消毒。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南街8号

联系方式:173*****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宁县大唐金宸商业楼18-03号一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陈明

电话:173*****6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胡 珊

电话:****-*******

宁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6日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④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社保缴费凭证;(属于免税的投标单位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⑤须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⑥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为准。⑦中卫市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按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3@qq.com邮箱,审核通过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按招标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3@qq.com邮箱,审核通过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南街8号        

联系方式:陈明173*****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大唐金宸商业楼18-03号一层             

联系方式:胡 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

电 话:  173*****6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管理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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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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