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镇真溪棚户区改造工程商铺改造工程

屏山镇真溪棚户区改造工程商铺改造工程



屏山镇真溪棚户区改造工程商铺改造工程

公 告

一、本项目经屏发改审批(2018)10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本项目通过随机摇号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屏山镇真溪棚户区改造工程商铺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真溪乡

实施时间

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其具体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请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建设资金

政府补助、群众及企业自筹

其他

1、请各潜在参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该工程项目。招标人对参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参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承包人通过现场踏勘自行确定施工红线范围外三通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施工道路),施工水源、施工道路自行实施,施工动力电源自备发电机,其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各参选申请人按财评最高限价下浮7%签订施工合同。

4、施工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财评限价下浮7%进行施工结算。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屏山镇真溪棚户区改造工程商铺改造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3、其他要求:

(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参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企业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注册企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查原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它未完成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现场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

(2)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

(3)中选后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提交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和“施工组织设计”给招标人(即项目业主)。

(4)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参选申请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提供委托人在该投标人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保证明材料。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路阳光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条件的参选申请人,到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路阳光下载工程量估算清单、施工图、参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再自愿到四川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2号3楼)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屏山支行

单位名称:四川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2314 5141 0910 0038 235

2、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交于四川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2号3楼。

(1)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注册企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

(5)参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6)报名费转账凭证。

3、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21年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2021年9月22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截止。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申请人选择方式提交:以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户名: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支行

账户:1030 1200 0000 0397 82
5、本工程项目(合同段)项目业主采用的费率招标

(表三):

合同段

费率(%)

备注

施工1

以最终财评限价下浮7%

/

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1.本项目实行现场签到,在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现场进行资格要求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轮随机抽取。抽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23日10时30分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进行,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按屏山县相关政策处理。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4楼

邮编:645350
联系 人:刘先生
联系 电 话:0831—*******

代 理 机 构:四川四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3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 系 电 话:0831—*******

附件: 1. 参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工程量估算清单

3.施工图纸

4.合同样本

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 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商铺 棚户区改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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