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正面吊设备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
集装箱正面吊设备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WL-2021-05
截止到9月16日,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进行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港铃与物流有限公司集装箱正面吊设备租赁》业主为宁波港铃与物流有限公司,由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招标,资金来自宁波港铃与物流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2.1招标内容:
宁波港铃与物流有限公司租赁一台集装箱正面吊,月租金不得超过6.5万元(含13%增值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宁波地区注册具有流机设备销售或租赁相关资质的公司或分公司(能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3.2具有正面吊维修保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无犯罪不诚信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项目报名单”报名单与资料扫描件于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2日8:30-10:30;13:00-1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发送至********86@qq.com(附上公司开票信息),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发送公司账号信息,投标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招标文件服费(注:个人账户转账无效),凭汇款凭证到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注明邮寄地址,邮资到付。
4.2现场购买及领取标书地址:宁波市北仑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23楼2311室,现场购买标书请带现金。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形式:转账或电汇;
收款人:宁波港铃与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市分行北仑港支行银行账户:********139*****2797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1 年10月12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户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3日9时整,投标人应于截止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宁波港大厦23楼2311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 13日9时整
7.2 开标地点:宁波港大厦2314室
8.. 廉洁承诺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在招标领域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各方人员的行为,预防和遏制招标过程中的腐败现象的滋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招标单位及工作人员,不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宴请、礼物等违规、违纪行为,全程受国际物流纪委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铃与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仑区霞浦云台山路25号
邮 编:315800
现场进行踏勘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招标组织机构: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招标办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部门: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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