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张庄经理部(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汤阴张庄经理部(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汤阴张庄项目经理部

(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NC-TYZZ-FJWZ-2021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已达到处置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位于长虹路北、南北向长约280-320m,东西向长180~495m。本工程项目由1#~3#、5#~13#、15#~23#住宅楼、幼儿园、社区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构成,占地面积为89015.89㎡,总建筑面积为265835.20㎡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为199960.66㎡,地下建筑总面积为65874.54㎡。住宅楼最高楼高26层,约77.2m。本工程基础形式为CFG桩复合地基,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幼儿园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其他建筑物为标准设防类(丙类)。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1日,每日8: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城建集团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6.3 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本次招标独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6.4 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开户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汤阴分公司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 ****************0036

转账时请备注:汤阴张庄项目部废旧物资标书购买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21927830分至900分;

7.2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经理部一楼会议室。

7.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汤阴分公司

使用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汤阴张庄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便民服务中心旁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89*****35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1*****960

监督电话:****-********

中铁城建集团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

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2021年09月17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FJWZ-01

方木废料

3m

50000

500元/件

1万元

中铁城建集团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张庄片区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汤阴县张庄片区安置房工地

2

方木废料

2m

20000

3

方木废料

30cm及以下

500

4

模板废料

进场所有型号

500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回收、运输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投标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满足招标方需求量,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满足招标方要求。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法人委托人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物资 废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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