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9月28日平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五优联动”优质晚稻销售订单招标公告

[温州]9月28日平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五优联动”优质晚稻销售订单招标公告

平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五优联动”优质晚稻销售订单招标公告

(平阳“五优联动”销售招标********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平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1年9月28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招标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2021年优质晚籼谷数量2200吨,品种为泰两优1332,数量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共分2个标的。

标的

品种

数量

储存库点

起拍价

1

泰两优1332

1000

榆垟粮库

2620

2

泰两优1332

1200

中心粮库

2620

备注:上述报价为国标三等质量标准。销售中标价指以最低收购价为基价,往上投标的竞拍价。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1年9月28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

①企业注册地在平阳县境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或与具有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合作,加工能力达到日处理稻谷50吨以上(含)。

③企业拥有自主大米产品品牌。

④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9月27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场次开始后参与竞价均为认可本次招标竞价公告与细则内一切约定,中标后不签订合同寄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违约,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守约方。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平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264****-********

财务部:****-********

传真:****-********

委托方平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付维化:******** 135*****851

黄胜聪:******** 153*****577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1年09月16日

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订单试点企业招标细则

一、招标内容

2021年优质晚籼谷数量2200吨,品种为泰两优1332,数量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共分2个标的。

标的

品种

数量

储存库点

起拍价

1

泰两优1332

1000

榆垟粮库

2620

2

泰两优1332

1200

中心粮库

2620

备注:上述报价为国标三等质量标准。销售中标价指以最低收购价为基价,往上投标的竞拍价。

二、试点要求:

1.试点粮食粮权属平阳县人民政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达到食品安全标准,且储藏品质为宜存,其中:水分≤13.5%。

2.中标方负责粮食包干轮换销售(销售价根据中标结果确定)。

3.委托方负责订单收购合同签订落实、组织收购、货款结算、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储存保管等工作,并对储存粮食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负责,同时要积极开展低温或准低温储存。

4.轮换销售实行包干,收购结束后,中标方根据《优质晚稻销售合同》向委托方提出用粮计划,先付款后提货,粮食出库时间为次年3-6月,每个标的最多分4次提货,每次提货数量不少于250吨,每次提货起止时间不超过1个月,期间免收储存费。超过提货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后,委托方不承担保管责任,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若影响委托方业务后续开展,将做转仓处理,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5.粮食在收购、装卸、运输、通风降温、扦样、储存等环节出现的损失损耗在0.2%(含)范围内的,由中标方承担;出库损耗超过部分由委托方承担。粮食出库后出现溢余,归委托方所有。应中标方要求收购水分放宽到13.5%-14.9%之间(以满仓鉴定检验水分为准),在粮食保管过程中,出现发热等情况,需要中标方提前出库的,则无条件执行,造成粮食数量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因中标方要求放宽水分,为确保储备粮安全,需要通风降温,引起粮食水分减量(以出入库水分检测报告为准),造成粮食数量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6.中标方在销售优质大米时,包装袋标注为平阳地产品牌大米,并拥有优质大米商标;委托方协助做好优质粮食的宣传和推广。

7.订单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质量降等、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以及达不到储备粮质量要求的,双方终止《优质晚稻销售合同》,退还保证金,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8.特殊情况下,平阳县人民政府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双方终止《优质晚稻销售合同》,退还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平阳县境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或与具有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合作,加工能力达到日处理稻谷50吨以上(含)。

3.企业拥有自主大米产品品牌。

4.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招标方法及方式:

通过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办法,以单一仓为标的,以销售起拍价为竞价项目,按2元/吨为最小加价幅度竞拍,中标价含税含发票。在粮食出库时,委托方按销售中标价价格销售粮食给中标方。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按100元/吨)支付履约保证金给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标方交给温州粮网的保证金在委托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标签: 销售 粮食 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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