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包一)招标公告
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包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包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号4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创鑫公招(货物)2021-052
项目名称: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包一)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号4楼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海东市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海东市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传真:/
项目联系人: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8*****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号4楼招标部
传真:/
项目联系人:马奉先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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