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防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防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ZC130*****210170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9-26 17:00: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0-12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1-10-12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0-12 09:30:00 | ||||
正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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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防火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2021-09-1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0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 (一)采用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基本账户提交,通过其他账户提交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57********4-08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二)供应商可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出具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1、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左上角【电子保函平台】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办理电子保函。供应商应当通过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的基本账户办理电子保函,通过其他账户办理保函造成投标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操作方式详见门户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服务系统使用手册》。 2、采用金融、担保和保险等机构出具的传统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上传在“保函扫描件”,确认绑定后方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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