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关于云N777JU长安铃木牌小型汽车(重新一拍)的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关于云N777JU长安铃木牌小型汽车(重新一拍)的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云N777JU长安铃木牌小型汽车一辆的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2日10时至2021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五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五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安铃木牌小型汽车一辆(车牌号为:云N777JU,车辆型号:SC7143C)起拍价:54700元,保证金:10900元,增价幅度:300元。
瑕疵情况:未查询到该车辆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请意向购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落实。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仅委托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际看样的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检审费、欠费滞纳金、停车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当天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以最终拍卖结束前为准。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0月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亚壹城支行,账号:****************337,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云0102执恢444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本次拍卖,拍卖过程与任何中介机构无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零佣金”,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服务机构咨询。
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联系电话
咨询、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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